邢臺人看過來:治理升級,讓“標題黨”、流量造假等網絡亂象走開

從3月1日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簡稱《規定》)開始施行。《規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

截至2019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8.54億。在互聯網已深刻改變人類生活方式的今天,大多數人都離不開網絡。網絡空間是億萬民眾共同的精神家園,網絡生態是良好還是惡化,和我們每個人利益攸關。

與此前有關的制度安排有所不同,《規定》的主旨是網絡生態治理,更準確地說,這個規定的出臺是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的需要,也是維護廣大網民切身利益的需要。加強網絡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每個人都是受益者。

在法治社會的全面建設中,幾乎人人都知道無論在網上還是網下,都不能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不能危害國家安全,不能破壞國家統一,不能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不能破壞民族團結,也不能散佈謠言,不能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等等。

而《規定》在重申這些基本常識之外,還針對輿論關心的網絡亂象提出了細化的治理措施。比如,備受詬病的“標題黨”、流量造假、地區歧視和一些劍走偏鋒的個性化算法等都被叫停。

《規定》明確指出,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不得“炒作緋聞、醜聞、劣跡等的”,不得“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的”。

針對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規定》也提出了很細緻的要求。比如,平臺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制定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細則,健全用戶註冊、賬號管理、信息發佈審核、跟帖評論審核、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和網絡謠言、黑色產業鏈信息處置等制度。再比如,鼓勵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信息推薦機制,加強版面頁面生態管理。

Q

《規定》的出臺實施,究竟有何現實意義?

A

其一,有利於構建良好的網絡生態。“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網絡空間烏煙瘴氣、生態惡化,不符合人民利益。”不僅不符合,且網絡空間裡的虛假、暴力、色情、詐騙信息還會傷及公眾的利益。其二,有利於提升網民的獲得感。從本質上說,涵養良好的網絡生態,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運行,離不了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通過綿密有效的制度設計,犁庭掃穴的治網行動,可最大程度保護網民的合法權益。其三,有利於推動互聯網發展。網信事業代表著新的生產力和新的發展方向,我國的互聯網正在實現跨越式發展,建設網絡強國,離不了核心技術,離不了基礎設施建設,離不了豐富全面的信息服務,也離不了繁榮發展的網絡文化。構建良好的網絡生態,可讓網絡文化繁榮發展。“仰高者不可忽其下,瞻前者不可忽其後。”有人把網絡稱為繼陸地、海洋、天空、外空之後的第五空間,對這個空間的治理既需要法治先行,也需要周密安排。網絡生態,與我們的生活生產息息相關。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當網絡生態更健康更有生機,我們每一個人才是受益者。(來源:河北網信管理執法 威縣發佈 編輯:肖延昭 青媒編輯:霍若雪 責編:張永忠 監製:耿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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