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明:一位法医的“抗疫”担当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李绍明同志,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服从州检察院党组的安排,勇挑重担,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守岗位,确保疫情期间工作不断,为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李绍明:一位法医的“抗疫”担当


恪尽职守,当好防控“参谋长”

1月28日,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李绍明任疫情防控组副组长,负责机关疫情防控具体工作。李绍明同志提前结束春节假期,第一时间返回单位,发挥自身法医学优势,积极出谋划策,主动参与制定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较高的政治站位和专业的医学知识,对开展职工及家庭成员信息统计、人员情况日报告、干警防疫知识教育、机关疫情防控等提出了科学、具体的举措,为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李绍明同志积极参与综合保障工作,努力克服消毒防护物资紧缺的困难,多方筹措购买消毒和防护用品,保障了机关消毒药品器具、红外体温检测仪和消毒、防控工作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口罩的供应。


坚守阵地,当好机关“守门员”

2月3日收假后,李绍明同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在单位门口设立体温测量点,每天早早到岗,依次对上百名职工和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详细登记情况,为机关疫情阻断把好第一道关口。疫情发生以来,李绍明同志积极发挥特长,主动收集整理专业权威的疫情防护知识,通过朋友圈、工作微信群向干警普及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引导干警科学有序进行防控。


李绍明:一位法医的“抗疫”担当


身先士卒,当好社区“志愿者”

在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李绍明同志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共建责任,带头执行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工作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和青年干警组成志愿服务队,到州检察院基层党建共建结对联系点、文明城市创建责任区—鹿城镇富民社区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在志愿服务中,李绍明同志身先士卒,连续10多天每天到社区报到,协助社区做好人员进出登记、信息收集、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尽最大努力提供人员和专业技术支持。充分发挥了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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