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花山法院执行不停歇

3月10日下午,根据申请执行人朱某提供的线索,花山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在市江边某企业门口将被执行人成某堵个正着。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不宜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执行法官当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分期履行。


疫情期间,花山法院执行不停歇


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经花山法院判决成某应支付朱某运费3万余元,因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向花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调查,均未发现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电话传唤成某到法院,成某也总以各种理由拖延,根据朱某提供的信息上门寻找也未发现成某的踪迹。执行法官随即与申请人朱某联系,告知其若发现被执行人成某行踪后及时告知法院。3月10日17时,申请人朱某打来电话,告知执行法官被执行人成某正在市江边某企业从事运输业务。花山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及时在该企业门口“堵”到了成某,成某当即表示愿意还款,但因刚买了二手货车从事运输业务,所以还款能力有限,希望分期还清。最终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成某当场通过微信支付朱某1000元,剩余款项自4月开始每月还款2000元直至还清。

疫情的发生,虽然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不便,但花山法院执行干警毫不松懈,在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坚守执行工作“战场”, 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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