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初試,複試都通過了,結果人事通知去試崗,而不是入職,這樣的公司該不該去?

Mr.Yang


人生第一次工作,多去嘗試不需要考慮那麼多,都是一種歷練,但是需要有辨別是非的能力:

1.這家公司是否正規,可以多方打聽也可以問問老員工。

2.試崗不宜超過7天,7天內較為合理,但是如果留下來通過了,就應該給你計薪資這是最基本的,同步籤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坑在這什麼3-6個月在繳納什麼轉正繳納都是扯淡)。

3.人生的選擇一定要是自己的喜歡,興趣愛好更重要,要分清楚是工作驅動興趣,還是興趣驅動工作。年輕拼搏,加油騷年!


明日思維


我的情況一樣,筆試面試進了一家國企,因為他們急著用人,就讓我來試崗,已經試崗一個星期了,沒有工資,下下週才能入職,聽到試崗沒有工資的時候瞬間心都涼了。我考慮這家公司的原因是工資還可以,五險一金交的是最高標準。早九晚五。就是離家特別遠。但是公司有宿舍,環境也可以。所以就暫時選擇留下了。要選擇一家公司真的要綜合考慮很多東西,權衡以後再決定。


芒果小西5


一聽到說試崗我就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同學以前在網上發了份求職信息,我同學以前在一家外企是修理班的,有一天接到一個電話要我同學去面試,我同學就去了,然後那公司的人就讓我同學試下崗,去修理一臺機器如果修理好了就簽約,也算是檢測我同學的能力,結果我同學廢了一下午終於把機器修好了,然後公司竟然對我同學說檢驗通過,要我同學回去等消息,就是不提簽約的事。

然後我同學問不是說通過了就簽約嗎?可以公司卻說還是回去等通知吧,我同學明白被套路了,原來他們就是想個人免費機子,所以就對公司說要麼支付我5000元修理費,要麼我把機子恢復原狀,你們再去找人,但是找人的話我也會在圈子裡爆光你們的行為,說會就準備動手恢復機子了。然後那公司馬上說那簽約吧,但我同學看透了這公司,最後拿了5000元走人。

所以你這說的試崗一定要留意了,一般來說都是叫試用期,而試崗很有可能是套路,只是想找個免費的人來做點事,就比如我同學遇到的這個事一樣,如果是正規的公司為什麼不是叫試用期呢,反正試用期不合格也不用賠償就能開除只需開工資就行了。

不過凡事沒有絕對,也許這公司叫法就是試崗吧,所以你去的話一定要協議好試崗到什麼程度才是合規,以及試崗幾天,試崗期間的待遇,最好籤個協議,避免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個人觀點供你參考,閱讀完就給我點贊加關注吧,也可以向我提問職場上的問題!

小丸子悟職場


看到題主這個問題,我就想知道題主面試的是一個什麼樣的崗位呢?題主通過初試與複試後,公司人事通知去試崗,而不是入職,所以題主在糾結是不是要去。

在回答題主問題之前,我想先講一個我要求員工試崗的案例。

我原來在一家衛浴單位工作,有段時間重點分管各門店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就涉及各門店導購人員的招聘與培訓工作。因為是零售行為,導購的流動性較大,經常出現剛招聘入職兩三天的導購突然提出不做的可能,這時公司就會面臨一個比較頭痛的事情,剛入職兩三天就離職的導購,公司是否應該結算工資呢?

  • 結算吧就兩三天工資,可能就兩三百元。相對麻煩費事,如果招聘旺季,可能每天都需要配專人來處理結算的事情,各門店也抽不出這麼多的人手。

  • 不結算吧有時會遇到比較較真的導購,不領這兩三天工資他就不走之類的,為此多少對門店生意產生影響。

後來為了避免出現這樣的尷尬,規定門店在招聘導購時,入職前一週為試崗期,又名雙向選擇期。期間新員工如果認為不合適或者找到更好的工作,可以隨時中止試崗離開。門店認為新招聘導購與招聘面試時所談到的不符,門店可以隨時終止試崗。要求凡試崗期中止試崗員工,公司一律不承擔試崗期間的工資發放。

如果試崗結束後還能留下來的員工,基本上都是願意在我門店工作的導購,為此試崗期天數會自動歸集到個人試用期時間內,期間正常享受工資待遇、餐補、交通補貼等福利。如果導購在試用期間認為還是不合適我司要離職,則正常計發包括試崗期天數在內的試用期工資以及各項福利。

小結:因行業特殊性,導購人員的流失率很大,有工作兩天後自己主動放棄這個行為,有被同行挖走的,出現各種可能的人員流失。因此對於剛入職七天內就要離開的導購,門店明顯不會計發工資的規定,因此大家在面試時就可以選擇是否接受試崗。對於試崗相對於很多大的建材市場、賣場等,已經算是不公開的秘密,

迴歸題主話題。

題主參加某公司的招聘活動,並在招聘初試,複試都通過了,結果人事通知去試崗,而不是入職,這樣的公司該不該去的疑問?

首先我根據以往的工作經驗向題主進行說明,公司所提出的試崗其實是包含在試用期內的,可是為什麼要提出試崗呢?我想公司主要是想規避試崗期間如果題主提出離開,或者試崗期公司發現題主明顯不符合招聘需求,由公司主動提出結束試崗時,公司可以不用支付試崗期間的工資。

那對於這樣的公司,該不該不呢?

01.如果拋開試崗來講,題主很認同這家公司,那我建議題主就不要多管試崗與否,大大方方的去公司參加試崗即可。

首先公司通知你去試崗,證明公司已經認同了你的工作能力。而有些公司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而故設試崗期,也是擔心新人工作幾天後不適應離職,避免給員工計發期間工資產生無謂的經濟成本損失,公司這樣的行為與公司優劣無關。對誠心找工作的題主來講,試崗權當只是一個擺設即可,不必在意,安心去工作就好。

02.公司題主有更好的選擇,那也沒有必要去傷神考慮試崗。

如果題主有更好的選擇機會,大可以不必理會這家公司即可。該去其它公司工作就去其它公司工作即可。

綜上所述:其實試崗並不可怕,我們需要正確的認識,他只是試用期的一部份。如果試崗成功那試崗時辦理的各種手續就是個人的入職資料,如果試崗不成功,只是期間沒有工資而已。試崗僅是公司保護自己的一種手段而已,題主不必有太大擔憂或過度解讀。對於誠心想入職公司的新員工來講,試崗就權當擺設吧,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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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在職場


初試複試都已經通過了,那麼就應該直接安排入職,去公司辦理入職手續的,但是人事通知你試崗,就是說讓你去應聘崗位上進行試用,如果試崗不通過,那麼直接pass掉,這樣其實是不符合勞動發的,那麼我們還怎麼辦呢?

1、首先要做的是主動和人力資源部去溝通,詢問一些其中緣由,如果公司普遍現象都是這樣,那麼你可以在追問下一般試崗通過幾率是多大,再者可以瞭解下公司基本情況,人員結構等等,通過主動詢問人事相關問題,一方面可以使自己更加的瞭解公司,一方面給人事一個好的印象,在試崗期間對你的關注也會隨著增多。


2、其次,主動溝通完畢之後,你要做的就是認真準備,認真對待試崗,相比你是很想留在這家公司的,那麼在試崗期間你要做的就是主動。

主動積極的和上級搞好關係,主動表現自己,有好的機會就要努力抓住,並就自己崗位的相關工作,積極努力的完成,讓領導看到你得勤奮刻苦。

3、最後,通過前兩步的努力,相信在試崗期間你的表現已經通過來公司的考核,簽訂勞動合同也就不在話下了。等待你得將會是正式入職通知了,相信自己,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


總結:再遇到這類情況之後,我們不用慌,要理性分析,看清局勢,怎麼做才能讓你自己做自己喜歡的事呢?機會很重要,積極準備,職場上你就是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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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菲昔比


其實通知去試崗,我覺得太正常了,我們公司招聘就是按這個流程來的。

01

我們是一家餐飲酒店,比如服務員的崗位招聘,首先初試只是對應聘者的初步瞭解,如外在形象氣質,年齡、是否有親和力,包括語言的表達和簡單的溝通能力,是否符合最基本的招聘要求。


如果這些都沒問題,就會通知複試。複試是瞭解其對相應崗位的匹配度,對服務工作的認知,過往相關崗位工作經驗的瞭解,雙方達成共識,這樣面試基本成功一半。


在正式上崗前是要進行試崗的,試崗期間是按試用期工資結算的,這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一般是7天試崗期,會有師傅一對一的幫帶,由師傅對其進行傳授服務的標準流程,7天后進行試崗期的考核,合格則轉入正式的入職,不合格可延期轉正,直至合格。


若應聘者覺得自己確實不適合這個工作崗位,可申請調整到其它崗位,或選擇離開。

02

任何工作崗位,在人與崗位的匹配上,不可能馬上就適合,都有一個適應和磨合的過程。作為招聘方也是將最適合的人放在最匹配的崗位上,如果不經過試崗期的瞭解,招來的人與崗位不匹配,無形增大後期的管理成本。應聘者也是通過這個試崗,最終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



當然,應聘者要了解清楚用人單位的對於這種試崗期工資的支付情況,如果試崗期沒有工資,無任何保障,我是不建議去的,這種情況勞動法也作了相關明確的規定。


蕙子


招聘通過初試複試,接到人事通知是試崗而不是入職,而且是七天無工資的試崗,我的意見是這樣的單位請不要去。

一個正規的公司,僱傭員工,按《勞動合同法》的要求會與員工在一個月內簽定合同,如果有試用期,也會有試用期合同,合同規定工作內容,薪酬發放,試用期或合同期限及權利義務等,入職的那一天就開始計算工資。絕不會有試崗的情況出現。

現在社會上存在一些不太正規的公司,不給員工購買社保,但工資能按約定的正常發放,這也是國內大環境影響所致。應聘這樣的公司,需前期瞭解,比如網上搜索公司概況,找機會與公司員工溝通等。假如符合自己的預期,還是可以去應聘。

還有一種公司,特別是以銷售和服務業務為主的公司,以業務提成拿工資,但無論如何都有底薪。如果碰上試崗而不發工資的公司,屬於無良的公司,只是讓你付出而沒有丁點回報。

我看到過一個這樣的例子,一個銷售潤滑油的區域經理,為了打開市場,以試崗為幌子,高薪許諾,讓應聘者跑當地的所有汽車修理店,結果市場打開了,而最終沒有一個錄用。雖然這個是以頭腦風暴如何打開市場的事例宣傳的,但站在應聘者的角度,這是欺騙。希望我們不要遇上這樣無良的公司。

總而言之,有付出而不發報酬的公司,是不值得我們加入的。


Laohu的里程


說實話,如果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你既然通過了用人單位的初試、複試環節,就應該直接辦理入職手續,然後進入試用期的,而不是試崗,所以該公司的操作並不合法,嚴格來說可以不去。但現實情況是,工作難找啊,所以即便用人單位做的並不是太符合法律規定,我覺得作為求職者還是應該去公司試試的。畢竟,工作是公司提供的,我們求職的人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只能接受公司的要求;何況,去試崗也好,也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幹下去,免得做不了幾天就跑了沒工錢白折騰。

其實從用人單位的角度來考慮,試崗也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因為很多求職者入職之後覺得工作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好,可能幹半天或者幹幾天就走了,而用人單位為了招聘這些求職者做了很多服務工作,比如辦理入職手續、辦考勤卡、飯卡、領取工作服等,這些都需要單位提供支持,也都是要單位出錢的。如果入職的員工幹幾天就不幹了,用人單位就會做一些“無用功”,多多少少都會損失點錢財,所以用人單位為了招到穩定的員工,也為了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開支,所以就要求新員工首先試工,等雙方都滿意的時候,再辦理入職手續也不遲,而試工期間的工資也是有的,這樣的話,其實也理解單位的做法。

總之,從現實考慮,我認為員工最好還是參加試工,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得到工作。在我看來,能否有一份工作是最主要的,試工還是其次的,所以必須去。


Sir聊HR


可以去看看,我們公司的人事專員通知人說去試崗,結果直接被她領導懟了一頓,領導說:為啥是讓人去試崗,是通知讓人家入職。雖然咱們公司有一週的入職考核期,你也不能這麼跟人家說,你讓人家怎麼想?

其實我們公司的一週考核也就是個流程,只要你不請假不早退不遲到就過去了,但是專員那樣通知的人家就導致人連我們公司入職都不來了。

綜上,樓主說的情況可能是因為通知你去的人不專業。


在伱の顛沛裡流離


一個公司如果你是初試和複試都過了,只是要求你去試崗,我覺得這樣的公司是不值得去的,其實一個正規的公司員工入職後是有一個試用期的,試用期也就是雙方互相選擇的一個過程,如果在這一個期間雙方中一方有不滿意的提出離職三天後就是可以離職的,試用期間是有工資的,就是你上幾天班也是有的,試崗就是這個公司對員工的不尊重,而且從這裡面也可以看出這樣的公司對人才是不夠看重,一個對員工不看重的公司就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

有問題的公司會有員工流動性大,員工福利差的問題,並且後期加薪也會是很難的,最重要的是在這樣的公司是沒有安全感的,隨時擔心會被優化掉,所以還是建議你在找找,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看公司的發展,去了解這個公司員工的穩定性,因為只有員工願意跟著公司一起成長那麼這個公司對員工肯定是不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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