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不實疫情最高罰300萬 臺南市移送17案

臺“疫情指揮中心”公佈南部新增的第47案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島內網絡社群隨即討論聲浪不斷。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除籲請民眾不要在社群網絡平臺或通訊軟體傳播相關訊息以免觸法外,還強調從2月起為嚴厲打擊假消息,已蒐集相關證據後,主動函送警方調查17件。

衛生局表示,為嚴厲打擊假消息,該局持續關注臉書、PTT、推特等網絡平臺,一旦發現有嚴重不實資訊,都會主動蒐集資料,經判定為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與新聞,都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送臺南市警局及刑警大隊偵辦。

衛生局還強調,有關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相關疫情資訊,均由“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一發布,散佈“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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