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增境外输入1例 死亡1例注意 返陕人员隔离 医疗等费用自理


陕西新增境外输入1例 死亡1例注意 返陕人员隔离 医疗等费用自理

2020年3月16日8时至17日8时,陕西新增1例境外(印度尼西亚)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陕西本地无新增确诊病例,本地新增疑似病例0例,治愈出院1例,死亡1例。

境外输入病例1,张某某,男,35岁,中国籍。3月10日,患者出现咳嗽、发热症状。3月13日晚,其乘KA896航班由印度尼西亚经香港转机至上海浦东机场入境,当晚住在上海维也纳酒店(施湾六路)。3月14日14时,由酒店派车将其送至上海浦东机场,17时05分乘MU2162航班由上海浦东机场T1航站楼至西安,19时45分到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T3航站楼,向西安机场工作人员告知身体不适,经测量体温异常后,于23时50分从机场转运至西安市中心医院糖坊街院区隔离治疗。3月15日凌晨,西安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核酸检测可疑,血清学IgM、IgG检测阴性。3月16日经陕西省疾控中心、西安市疾控中心两级核酸检测阳性,结合临床症状、血液检测、影像学检查和专家会诊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当日20时30分,患者转至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新增死亡病例1,女,83岁,现居西安市莲湖区,为2月6日公布的确诊病例,这是我省的第3例死亡病例。患者2月2日出现症状,收治于西安市中心医院就诊。2月6日诊断为新冠肺炎后收治于定点医院西安市胸科医院。2月7日患者呼吸困难加重,被确诊为危重型新冠肺炎,转往唐都医院治疗,2月8日收入传染ICU病区。患者血氧饱和度进行性降至70-80%,出现意识障碍,进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住院期间,患者先后经国家卫生健康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工程院李兰娟院士,军队前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呼吸内科和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陕西省新冠肺炎临床救治专家组以及唐都医院由医疗、传染、呼吸、心内、神内、胸外、放射、检验、药剂等50余人组成的多学科联合诊疗团队会诊讨论20余次,不断调整治疗方案,采取了包括体外膜肺氧合、连续性血液透析滤过、抗病毒、抗感染、调节免疫、抗炎等一切能够采取的救治措施,并首例输注陕西省新冠患者恢复期血浆。但因患者年迈,有基础疾病且免疫功能极差,直至临终前十余次查鼻咽拭子新冠病毒核酸均为阳性,终继发肺纤维化、多器官功能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病情持续加重,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截止2020年3月17日8时,陕西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46例(233例治愈出院,3例死亡),其中境外输入1例。全省现有疑似病例0例。全省新增密切接触者80人(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79人,外省协查1人),当前隔离121人。

根据防控工作需要,3月17日0时起,所有境外来陕返陕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我省,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向车站、机场等检疫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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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陕返陕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境外输入疫情风险不断加大,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来陕返陕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3月17日零时起,境外来陕返陕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我省,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向车站、机场等检疫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境外来陕返陕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隔离期间如出现相关症状,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由各集中隔离点专车送发热门诊就诊排查。检查费用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诊疗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

三、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及相关人员即将由境外来陕返陕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本人所在单位报告情况,单位要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给当地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报告境外来陕返陕人员信息。对隐瞒接触史、旅居史、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陕返陕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和接待单位、宾馆酒店等必须做好境外来陕返陕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登记,第一时间向当地县(市、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及时排查、管控入境人员并配合做好集中留观等工作。对不按规定报告入境人员信息和落实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群众发现境外来陕返陕人员入境后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隔离规定等线索,请向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做好值班值守,开通专线电话,及时接听相关人员行程报告和群众举报,依法依规做好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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