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


驳回起诉!

根据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Foreign Sovereign Immunities Act),中国政府享有主权豁免,不受美国法院管辖。

要想确立美国法院对中国政府的管辖,原告必须证明:中国政府的行为是商业行为(commercial exception),但这一点明显不能成立;或者中国政府行为的一部分是在美国实施的(non-commercial torts exception在美国法院判例中确立的一个要件),这一点也不可能成立。

So,即便中国政府不应诉,根据美国法院“法官知法”(Jura Novit Curia)原则,美国法院将根据《外国主权豁免法》主动审查其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的问题,并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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