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业:关于《北京汉富诉本公司的借贷纠纷》一案最新进展说明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讯,ST天业(600807)3月17日发布公告,关于《北京汉富诉本公司的借贷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一审判决,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胜诉。

本案中,原告是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被告是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昭秦,ST天业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原告: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被告: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昭秦。在上述借款合同纠纷中本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不成立的,公司应免责。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鉴于相关责任主体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名义签署保证合同属于越权行为,幽谷资产和汉富美邦未对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必要审查,明知系相关责任主体越权代表公司提供担保仍签署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不发生效力,公司不应承担相关责任;公司认为,法院作出的判决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为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针对幽谷资产案件,公司将采取向法院申请再审等措施积极主张公司权利;针对汉富美邦案件,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立案。上述判决结果可能会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申请再审或上诉等方式主张公司权利,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目前,公司仍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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