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7種情形可不帶口罩

為科學精準指導公眾做好自我防護,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16日印發

《低風險地區社會公眾口罩使用指南》,根據分區分級差異化管理有關要求,提出7種情形之下,公眾非必須佩戴口罩

7種情形具體為:個人獨處、開車時;獨自在室外空曠且人員稀少地區;安康碼均為綠碼且居家家庭成員中均無發熱、乾咳等異常症狀;無發熱、乾咳等異常症狀,且安康碼均為綠碼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時,間隔距離不少於1米,每人佔有面積不少於1平方米(特殊行業、崗位除外);均無發熱、乾咳等異常症狀,且安康碼均為綠碼的人員開會時,參會人員間隔距離不少於1米,每人佔有面積不少於1平方米;空曠地區戶外鍛鍊,且無人員聚集時;年齡極小的嬰幼兒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指南》同時強調,以下13種情形仍然需要佩戴口罩:出現發熱、乾咳等呼吸道症狀的人員;前往醫療機構就診或探望病人;與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病人接觸;前往機場、火車站、高鐵站等人口密集場所;通風不良或密閉工作場所;醫療機構、機場、高鐵站、火車站等場所工作人員;從事與疫情相關的疾控、警察、保安等人員;實驗室從事病原檢測人員;乘坐出租車、公交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前往通風不良的商場、超市購物,前往銀行辦理業務;前往展覽館、美術館、圖書館、博物館、理髮店、美容院、賓館等公共場所;服務型行業公共場所提供服務的人員;以及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安徽:7種情形可不帶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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