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还在执迷于他的过人时,殊不知,他已经退役十年


这个世界委实有千万种别具一格的生活方式。在NBA那个小世界里也一样。有坚守一城的队魂,有桀骜心高的游骑兵;有郁郁不得志的流浪者,;有飞天遁地却拿不到满分的年轻人,也有勤勤恳恳投三分的地板流老将,还有穷其一生也拿不到总冠军的传奇,也有那种每天拿着临时工资挥舞毛巾的人......生活和生活互相交错,人与人相会又分离,就像春风秋雨在玻璃窗上划过的一道道水线,最终汇聚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阿兰.艾佛森的故事。

也许他就是那种放荡不羁,穷其一生也没能拥有属于自己戒指的传奇流浪者吧。

2013年10月30日,这个征战沙场17载的孤高游侠,他不再是那个能以一己之力打天下的人了,他似乎跑不动了,他选择了退出那个自己奉献一生的舞台。正式宣布退役。用一种平凡的方式,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轨迹。

2014年3月1日,艾弗森3号球衣在76人主场对奇才的中场休息时退役,费城从此再无三号。费城之子,回家了。

把每一场球赛当成人生的最后一场——阿伦.艾佛森。这个把每一场比赛都当作最后一场来打的男人,也终究会迎来自己的最后一场比赛。

2010年在灰熊度过一段不愉快的时光之后,答案艾弗森回到了费城76人,回到了那个他曾战斗过成长过的地方。 2010年2月21日,艾弗森迎来了他在NBA的最后一场比赛,76人客场挑战公牛,艾弗森打了29分钟,13投5中得到13分和3次助攻,76人客场告负。那场比赛结束之后,艾弗森因为家庭原因无限期离队,这一离开让他彻底告别了NBA。

艾佛森最后一个对手是拥有巅峰罗斯的公牛,两边都有一些熟悉的姓和名:罗斯是货真价实的巅峰罗斯,。诺阿也是那个最佳防守球员。那年艾佛森35岁,罗斯22岁,诺阿25岁。那场比赛他们击败了艾佛森。艾佛森那一场拿到了13分,也是自己NBA最后的得分。已成为年轻球员父亲年龄的他该走了。

对了,那场比赛艾佛森还有一个队友,名叫伊戈达拉。

第一次接触艾佛森还是买光盘看的时候,那会儿作为初中生的我们,每个打篮球的人心里可能都揣着一个梦想,我要打职业,我要跟他们一起打球,那会儿第一次看艾佛森视频的时候,“哇,那是谁,怎么这么矮,怎么这么厉害,怎么这么快。”我要跟他一样。后年,我们慢慢长大了,他也慢慢变老了,我们的梦想也逐渐变为了我们的爱好,兴趣。他走了,我们也醒了。

作为其实没有真实经历过艾佛森时代的我们,艾佛森的退役,可能我们没有韦德离开时的那种难过,没有诺维斯基离开时的惋惜,更没有老大科比离开时的万分不舍。

生命的河流,因为有缘,才会遇见;因为有爱,才会心动。人世间有一种相遇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上。我们或多或少都有过类似的体验:你习惯了某件事情和某些陪伴,然后在某一刻,这些东西突然被某种不可抗力抽走,你被告知这一切都结束了。于是你开始恍惚,言语开始变得缓慢,变得支离破碎,不真实感如陨石般落。

艾佛森的生涯起始于费城76人,终止于76人,唯一的费城之子。1996年成为了NBA史上最矮的选秀状元。最终在为新秀的艾弗森在处子秀上便独得了30分,就这样他开始了自己的NBA,开始在这个地方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开始走进别人的记忆,开始创造自己的伟大。1997年4月15日主场迎战华盛顿子弹的比赛中,艾弗森在45分钟内29投15中,再轰40分6个篮板和5次助攻。这也是,“答案”连续40+场次达到5场,新秀赛季就在NBA历史上写下了属于自己的篇章。就这样,他成为了那个新秀赛季就征服球迷的人,他开始了,球迷也跟着陷入了属于他的旋律,他开始建造属于自己的家,费城之子的开始守护自己的家。球迷也愿意跟着他疯狂,这确实对得起他的江湖名号,在他第一年当选最佳新秀也就此成为了76人史上选中的第一位最佳新秀。人们彷佛看见了那个救世主。那个费城的王,阿兰艾佛森。不要问为什么,因为他就是“答案。

人们对他的疯狂和崇拜在2001年达到了顶峰:在这一年,他自己获得了常规赛各种荣誉,并且带领自己的城市,自己的球队打到到了总决赛。当所有人认为他们会被4:0横扫的时候,他就是不相信自己的命运,在第一场,他给了所有人一记耳光,凭一己之力,在巅峰科比与奥尼尔组成的“ok”组合头上拿下了总决赛第一场胜利。再一次将孤单英雄演绎的淋漓尽致。他要告诉别人,我命由我不由天。尖叫声传遍了球馆,传遍了整个费城,传遍了整个世界。

艾佛森带给费城和NBA的,就是这种影响和冲击,暴力与飘逸相结合、悍勇与细腻相交融,这也是篮球这项运动抓人眼球、引人沸腾的本源之。卡特的扣篮,麦迪的投篮,科比的后仰,艾佛森的变向,他们的表演让篮球重新成为一项让人兴奋的运动。”

偶像的力量是如此纯粹而庞大,每个孩子的房间里都挂着艾佛森的海报。用费城人民的话来说,艾佛森再一次将nba带到了费城这座城市。


“你要么像一个英雄般死去,要么活得够久,看着自己化身恶棍。”所幸NBA不是什么罪恶都市,艾佛森也没有变成黑暗骑士或者小丑或者哈维·丹特。

他只是一个由无数多面体拼聚而成的人——他爱过人和远射,从后卫防到中锋,顺便还能去夜店挥洒自己的热血。他带来欢呼与唾骂,成就梦想也熬过鸡汤,有过叛逆也回归了初心,如此种种百川归海,就是艾佛森。


他是那个从小生活在贫民窟的黑人,

他是那个在场上看不起任何人的孤胆英雄,

他是那个嘴里吐血立马咽回去我还能打的战士,

他是那个晃过乔丹的人。

他是费城之子,是crossover之王。

不要问为什么,因为他就是答案。

当艾佛森,重归故里,亲吻76人主场地板那一刻,他仿佛在告诉世界,他回来了,76人就是他的家。


回到那梦开始的地方


一生中,总有那么一段时间,需要你自己走,自己扛。不要感觉害怕,不要感觉孤单,这只不过是成长的代价。

你要把自己想象成孤胆英雄~孤军奋战~! 战个痛快~!

数不尽相逢,等不完守候,如果仅有此生,又何用待从头。

阿曾说篮球:致力于将最纯粹的篮球故事奉献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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