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医疗、教育培训、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共计12起。其中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因广告混淆概念误导受众,被罚款30万元。
《齐鲁周刊》融媒中心记者注意到,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3月12日的公告称,永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此前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题为“这杯国饮,果断赞了!”的广告宣传,含有“永和豆浆的产品作为国礼走进各国驻华大使馆”的内容。
经查实,当事人在非正式场合向个别使馆工作人员赠送其产品,赠送行为和产品均未经政府授权,与广告宣称严重不符,混淆概念误导受众。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记者登陆永和豆浆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以“这杯国饮,果断赞了!”为标题的文章,并未查找到相关文章信息。
针对上述广告违法一事的具体情况及处理方式,3月16日10点开始,齐鲁周刊融媒记者多次就此致电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电话拨通后,记者表示希望了解一下此次被罚事件以及公司如何整改事宜,但工作人员未说一句话直接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号码,再次遭遇挂断电话,截至记者发稿前并未收到对方任何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永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为永和豆浆品牌运营方,成立于2009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林建雄,注册资本6735.06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食品流通、食品设备、包装材料,餐具、茶具、器皿、饰品的批发、新食品研发,注册地为上海静安区。
天眼查信息显示,2019年9月,永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行政罚款。经记者核实,2019年9月被罚与此次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为同一起事件。
自封“国饮”,并没有得到预想的宣传效果,还给品牌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永和豆浆这次操作正是给众多商家提了醒,广告宣传也需真实、守法。
记者:董忱
版式:秦梦琪
初审:秦梦琪;复审:王欣芳;终审: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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