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中失去生命的人,他們微信、支付寶及銀行卡里的資金怎麼辦?

鷹眼觀察2020


他們有直系親屬嗎?如果有,直系親屬可以憑證明材料支配。如果沒有,先在裡面放著吧,錢是流通的……


古城小哥H


根據支付寶服務協議第四部分第四項第7條(a)款:

您理解並同意,如(a)您連續12個月未使用您的支付寶登錄名或本公司認可的其他方式登錄過本網站,本公司有權註銷您名下的全部或部分支付寶登錄名及支付寶賬戶,您將不能再通過該登錄名登錄本網站或使用相關支付寶賬戶;如該相關支付寶賬戶內有餘額,您可按照支付寶相關流程將其轉到您的其他支付寶帳戶或同名銀行帳戶;或(b)您在任一阿里網站有欺詐、發佈或銷售偽 劣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其他嚴重違反任一阿里網站規則的行為的,本公司有權註銷您名下的全部或部分支付寶登錄名,您將不能再登錄任一阿里網站,所有阿里網站的服務將同時終止 。本公司有權將您違反前述約定的情形同步給其他阿里網站。

長期未被使用的支付寶賬戶將可能被註銷但其款項不應也不能被支付寶公司所沒收,同樣根據支付寶服務協議第四部分第三項第4條:

您確認,您應自行對您的支付寶賬戶負責,只有您本人方可使用該賬戶。該賬戶不可轉讓、不可贈與、不可繼承,但賬戶內的相關財產權益可被依法繼承。在您決定不再使用該賬戶時,您應將該賬戶內的可用款項全部提現或者轉賬到其他賬戶,並按本公司規定流程向本公司申請註銷該賬戶。

用戶在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視為用戶的財產,這一財產權益的獲得同樣也可以從繼承權的授予得到保證。故此從法律上而言,支付寶公司不能沒收意外死亡用戶長期不登陸的賬戶內的資金,因為這種行為已經構成對財產的侵佔。而從實際操作上,支付寶已給出了對已去世的用戶的支付寶賬戶內財產的繼承程序:

註銷賬戶前,賬戶資金餘額需為0,若賬戶持有人死亡,該賬戶持有人的相關繼承人可提供相應證明向支付寶提出申請,提取賬戶餘額,,提供具體證件要求如下:

有遺囑遺囑繼承人:

a、賬戶持有人的遺囑;

b、申請人的二代身份證件正反面原件掃描件;

c、申請人的承諾函(遺囑繼承);

d、賬戶持有人的死亡證明;若賬戶內金額大於等於五千元,需要提供生效的法律文書(如法院判決書),不需要再提供死亡證明。

無遺囑法定繼承人:

a、申請人的二代身份證件正反面原件掃描件;

b、申請人和支付寶賬戶持有人的關係證明(戶口本上每一頁,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c、申請人的承諾函(法定繼承);

d、賬戶持有人的死亡證明;若賬戶內金額大於等於五千元,需要提供生效的法律文書(如法院判決書),不需要再提供死亡證明。

以及

若賬戶開通餘額寶且有餘額寶賬戶有資金,賬戶持有人死亡,申請提取餘額寶資金的相關處理提供具體證件要求如下:

1、以下材料三選一提供:

1)遺囑及公證書

2)財產分配協議書及其公證書

3)法院判決書;

2、身份證雙面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銀行卡複印件,三個憑證同時需要。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交易過戶申請表》、《開放式基金個人賬戶業務申請表》、《開放式基金普通交易業務申請表》(填寫贖回相關信息)。

因此,據此結論為,根據支付寶公司與用戶簽訂的協議和“財產”這一法律事實的確認,支付寶公司不應也不能將意外身亡的用戶的財產收歸己用,而是隻能讓這一賬戶處於凍結狀態並一直等待相關權利人進行主張。如果支付寶公司拒絕履行這一責任甚至違反這一責任侵吞用戶財產,權利人可以在法院起訴以主張並維護其正當權益。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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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都消逝了.不要再想著那一串數字了.虛空的虛空.


確據柒


可以繼承,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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