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招聘64人公告

  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2020年院編(非事業編制)招聘公告

  根據我院實際用人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院編制(非事業編制)醫師、技師、藥師及護理工作人員64名,具體方案公佈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為醫院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德才兼備,思想政治素質高;具備良好的身體與心理素質,能夠勝任所應聘崗位工作。

  (二)學歷及能力要求:

  要求為碩士及以上學歷,基礎學歷為全日制一本。均需具有醫師資格證與國家級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頒發的住培合格證。

  2.技師、藥師崗位

  要求為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基礎學歷為全日制一本。

  3.護理崗位

  護理1崗位要求基礎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含專升本),工作安排至急診醫學部、重症醫學科、手術室、感染科等科室。護理2崗位要求基礎學歷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不含專升本)。助產士崗位要求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以上學歷均要求須取得學歷、學位雙證。

  (三)英語要求:本科學歷的須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25分及以上,碩士研究生學歷須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25分及以上。副高及以上職稱英語不作要求,護理1崗位及助產士崗位對英語不作要求。

  (四)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2歲(1988年1月1日後出生),醫師崗位中級職稱年齡放寬至35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後出生),副高職稱年齡放寬至45歲以下(1975年1月1日後出生),正高職稱年齡放寬至55歲以下(1965年1月1日後出生)。本科生不超過28歲(1992年1月1日後出生)。大專生不超過25歲(1995年1月1日後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違約或者服務期限未滿的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醫學生和特崗全科醫生等。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附件1《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四、招聘程序

  (一)發佈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任何招聘信息以我院官網發佈為準。

  (二)報名要求(僅接受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17:30時。

  2.網上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

  3.報名資料

  (1)①《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院編招聘考試報名表》、②《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院編招聘應聘人員基本信息承諾書》、③《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非事業編招聘人員報名信息登記表》(請在附件下載,其中①、②需手寫簽名掃描或拍照);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提供現有所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學籍認定報告)、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證明材料(導師簽名,培養單位蓋章)、有學歷層次要求的提供學歷層次證明、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件;

  (3)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或成績單掃描件、個人簡歷;

  (4)醫師資格證。報考醫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對應專業執業範圍的醫師資格證。應屆七年制碩士、八年制博士除外。

  (5)住培合格證。報考醫師崗位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對應崗位要求專業(或研究方向)的規培證。應屆畢業生必須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證明(標明起止時間段),並且必須於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規培證或出具省衛健委住培管理機構開具的成績合格證明,否則視為未達到應聘條件,取消公開招聘應聘資格,不予錄用。已獲得主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或博士學歷的應聘人員,可以不提供規培證。

  (6)護士資格證。往屆護理人員報考需提供護士資格證。應屆生須在畢業當年通過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否則解聘處理。

  (7)工作經歷證明。崗位明確要求具備工作經歷的(需要提供工作經歷證明),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4.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所有崗位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於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資格審核

  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複審的考生名單在將我院官網進行公示。本次考試未收取考試報名費,請廣大考生切勿輕信他人。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1。若開考比例確實不足3:1者,經醫院同意後,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採取筆試、專科技能操作、臨床能力考核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醫師、技師、藥師崗位的綜合成績中,筆試佔比20%、專科技能操作佔比30%、臨床能力考核佔比30%,面試佔比20%;護理崗位的綜合成績筆試佔比40%、專科技能操作佔比30%、面試佔比30%。綜合成績採取百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考試時間等其他信息另行通知,請關注我院官網。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後(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瞭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以及是否違反政策法規等情況,並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者,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後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醫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院編員工的聘用管理和事業編制員工一致,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待遇參照本院事業編制員工標準執行。

  (八)聘後管理

  符合事業編制招聘條件者,可參加事業編制招聘考試。

  諮詢電話:人力資源部 0734—8279405 8279023

  監督電話: 紀檢監察室 0734—827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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