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兄扎瞎堂弟眼 坝坝法庭解纠纷

3月12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金坪法庭来到在金秋湖镇平岩村,在原告张某房屋院坝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开庭前,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告知参与庭审需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注意事项,当事人及代理人表示理解并配合。


堂兄扎瞎堂弟眼 坝坝法庭解纠纷


堂兄扎瞎堂弟眼 坝坝法庭解纠纷

张某与张某某系堂兄弟,两人合伙做买卖鱼的生意。2018年10月24日,二人在鱼塘拆除网箱作业时,张某某不慎将拆下的木棒扎到身后的张某,致张某右眼受伤。张某被送往医院就医,摘除了右眼球,支出医疗费42949.76元。其中,张某某垫付27000元。张某出院后鉴定为七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问题酿成纠纷,经镇、村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张某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45万余元。

金坪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鉴于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病毒传播风险,法官决定走进农户家中,采用“坝坝法庭”审理该案。当天上午,法庭在张某房屋院坝设立检查点,对进入法庭的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测量了体温,查看是否佩戴口罩。经查,所有人体温正常、佩戴了口罩,其余无异常发现,遂安排自发前来旁听的村民距离一米以上就坐。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巡回法庭开庭。庭审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通过法庭调查、辩论及最后陈述,查清了案件事实。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一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双方系堂兄弟关系且有调解可能,法官决定休庭,再行调解。

休庭后,法官结合案情,对诉讼参与人和旁听村民开展案后释法普法。“法官案子审的好,讲的法律也通俗易懂,希望法庭多来农村为大家普法。”村民王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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