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审结!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

2020年3月12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陶某甲、陶某乙、陶某丙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系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

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安全维稳工作,我市公安机关启动一级巡逻防控勤务。2020年2月14日晚,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博望派出所三名民警及辅警执行新冠肺炎疫情巡逻防控勤务至博望区博望镇新联村陶家自然村时,犯罪嫌疑人陶某甲、陶某乙、陶某丙明知当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仍故意拦停警车、辱骂执勤警务人员。在执勤警务人员准备对被告人陶某乙采取控制措施时,三犯罪嫌疑人先后持茶杯殴打执勤警务人员,致两名警务人员受伤,经马鞍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名警务人员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2020年3月10日,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将本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根据涉疫情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迅速启动该案的审查程序并指定专人办理该案,具体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在收到案卷后立即对相关案卷进行审查,连夜加班完成阅卷工作;第二天即通过远程视频提审方式对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在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及法律政策后,三犯罪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表达了认罪认罚意愿,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又连夜加班完成该案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及审批工作。

通过办案人员的辛劳付出,仅仅两天,该院即完成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这不仅体现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涉疫情案件查处工作的使命担当,也体现了每一位博检干警履职尽责、忠于职守的岗位担当,以实际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两日审结!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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