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要求有时工作九小时,考勤按八小时。按超产拿奖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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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合理要看劳动者在入职时和用人单位怎样约定。

首先要确定你和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是哪种工资结构方式,我们常见的有,全计时、计件、计时+绩效、计件+绩效等方式。

如果你和用人单位预定的是计时,那工资结构肯定是底薪+加班费+绩效+岗补+工龄等。底薪是以当地的最低保底工资标准,满8小时以外算加班。平时加班1.5倍、周末2倍、法定节假日3倍。

计件的那就根据自己完成的业绩来核算工资。

所以劳动者入职时一定要弄清楚双方约定的工资结构,如双方已约定同意这种工资方式,签了合同后期如有变动,那要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用人单位违背双方约定事实,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可以提供相关证明到当地劳动办反馈解决。



南飞朱雀


不一定合理,视情况而定。

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以上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所以你可以算一下自己的工时是否满足公司需支付的额外部分。

企业经营

企业经营,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经营,需要的是什么?是黄牛。勤勤恳恳创收,待遇不一定能跟得上。上面提到加班需要企业支付额外薪水,也就是加班费。纵观全国企业,有80%-90%的企业都不会因为让你多加一小时班而给加班费的。

站在领导的立场,我让你加班完成本该完成的工作,或者必须要赶工的工作,你都给我吵着要加班费不愿意完成工作,那我对你的印象必然也好不到哪里去,随时可能被炒掉。

职业发展

个人角度而言,加班几乎是伴随着每一个职场人的职场生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要觉得你自己加一小时班有多辛苦有多不应该,有句老话讲得是“吃亏是福”,我认为在这里也同样受用。多一小时给工作,认真完成手头的活,我想比你回家刷一小时手机,漫无目的的消耗的时间有意义的多。在这个过程中,你会感受到自己业务的更熟练,同事的更熟捻,领导的更待见,结果也必然会走向升职加薪的道路。

而这些,比你所谓的奖金要更划算。


奔跑的元宝


工作9小时,拿超产奖励,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企业可能有违法行为。

先讲企业不违法的情况

1、假设你们公司是综合工时制,那么,根据生产经营要求,你偶尔工作9小时,是合法的。

2、假设你们公司是标准工时制,要求你加班一小时,如果是经过与你协商一致的,并不违法。

3、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公司可能会违法的情况

加班是有前置条件和时间限制的

1、加班的前置条件

加班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若延长工作时间较长的还需要得到工会同意。

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同意加班,你是有权拒绝加班。

2、加班的时间限制

我国实行的是8小时工作制,如果需要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再延长加班时间的,当天不得超过3小时。

并且,劳动法还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且每周要保证劳动者至少有连续一天的休息时间。

3、加班工资的支付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加班是需要及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的。

周末加班是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三倍工资。

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

现实情况

前面讲的都是理论,但实际上,现实情况很不乐观。

很多企业都倡导加班文化,前段时间讲的996就是典型的加班文化,这种加班时间,明显违反劳动法规定。

关键是,很多企业,既要马儿跑的快,又要马儿不吃草,想要加班费,没门。

说句很实在的话,你们公司还有一些超产奖励,不错了。

人在屋檐下,有时候,为了生计,不得不低头。

如果想找一个完全不用加班,加班完全符合劳动法的单位,估计,如大海捞针吧。


胖主任


长时间的劳作,给职场人的生理、心理都带来了影响。几千年前,亚里士多德就说过:所有挣钱的工作都在吸食和降低你的精力。

2010年,芬兰、英国的研究人员在《欧洲心脏》杂志上,发表了一项长达11年的研究成果: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将导致忧郁、焦虑或失眠,罹患心脏病的几率更高出60%。

过劳死曾被视为日本独有的社会现象,1992年《世界知识》刊出《日本的过劳死》一文。2006年,中国跃升为“过劳死第一大国”,中国人逐渐意识到,原来上班也会死人的。

尤其是中年人,精力不及年轻人,却背负着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干起活来往往更加拼命,也能忍辱负重。

不过,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当我们超过40岁,大脑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就不再适合每周5天朝九晚五的压力与重复,一周超过25小时的工作就可能对智力造成损伤。

长时间的劳作,却不意味着高的工作效率。西班牙人在欧洲国家里平均坐班时间最长——约每周38小时,比荷兰人平均每周多工作8小时,比德国人多3小时。与此同时,西班牙人却排在工作效率的后几名。

久而久之,虽然有奖金,但是你身心疲惫,最终会产生亚健康的问题,得不偿失


Robert罗老师


只要公司按要求给你工作报酬,而你又接受,那就合理。

01.公司与员工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

根据工作需要,是可以安排加班的,只要加班费给够就行了。

当然你也可以有权利选择不加班。

但是你在这个公司上班,你不配合工作,你觉得可以吗?

偶尔1-2次,应该没有问题,但是长期不配合,估计你就没有什么晋升空间可言了。

如果你还想在这个公司做,还想在这个公司取得职业发展,那就别有太大意见,否则对自己不太好的。

公司毕竟是我们赚取工资,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平台。


02.跳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如果公司发展不好,那我们在这里工作,还有前途可言吗?

公司日渐式微,那等着我们的,就是失业了。

当然你也可能会说,我可以再找工作。

但是,如果你都是这种心态,你到了下一个公司,还是这样的心态,你觉得你在职业生涯,能跳槽几个公司,能让几个公司关门呢?

所以,你对工作的正确态度,应该是积极工作,配合工作,把工作做到最好。

只有这样,只有全公司的员工都像你这样努力,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在如此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才能生存下来,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


03.看看华为的成功就是员工努力的结果

直白一点说,就是员工努力,公司发展壮大,然后员工可以从公司火大更大的晋升空间,更大的发展平台,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公司与员工之间,是紧密相连了,如果彼此斤斤计较,那么肯定是两败俱伤。

看看现在的华为,它的薪酬体系,就是对员工最大的激励。

只要华为的员工努力工作,就会得到足够多,让员工满意的薪酬。

所有员工上下一心为公司,公司发展好了,员工就反过来能从公司拿到更多。

华为现在就是越做越大,越来越好,就是离不开全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加点的努力!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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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爱读书


加班不给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规定职工每日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考勤时间按8小时,超出时间不给加班费,是不合法的。超产拿奖金是绩效考核奖惩的范围,与法定工作时间无关。

考虑到单位仅仅是要求有时工作9小时,不是经常或每天,性质不严重,可与单位协商丶沟通,妥善解决此矛盾。如果你觉得难以接受偶尔加班不给加班费,可向工会反映或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走维权程序。

通常不主张以这种方式维权,劳资小矛盾,以沟通协商为宜。





雨后平山


肯定不合理啊,不按照加班,有了超产必须要给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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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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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卖货哥


只是变个套路来压榨员工,不是良心公司


Who2475


八小时外算加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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