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有對象了,父母也知道,再去相親合適嗎?

努力的鄉村阿杰


已經有對象了,不管父母知道不知道,去相親都是不合適的。

首先,已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們可以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的男/女朋友去相親了,最後自己還是知道了,那會是什麼感覺?難免會有一些想法吧:難道自己是一條備胎?難道看不上自己,看不上我你跟我說啊,揹著我去相親算怎麼回事?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騎驢找馬?

再者,要尊重對方。兩個人戀愛,就如同簽了一份精神契約,我認為有對象了還去相親,和劈腿,婚內出軌都是不道德行為,都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只是五十步和百步的差別。

其次,要與父母溝通。如果相親是父母安排或者被父母逼迫參加的,那就得審視一下自己的原生家庭了,這種婚戀觀不可取。現在年輕人戀愛遭到父母反對,無非是地域問題,經濟問題,也有年齡問題。年輕人找的是媳婦/老公,是要和自己相輔相持過一輩子的人,既然兩個人戀愛了,也給父母說了,說明兩個人已經有想法認準彼此了,實在不該因為父母的一些自私的想法而去犯錯誤。這個需要耐心與父母溝通。

最後,如果是自己的想法去相親,是不是可以認為你不在喜歡自己的另一半了呢?既然如此,就跟自己的另一半講清楚吧,他有知情權,他也有選擇的權利。

如果愛,請好好愛,如果不愛,請放開。愛情,如此高潔,遊戲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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