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縣發佈公告!對發現身邊有走親訪友、串門、聚餐等聚集情況可舉報

肇源縣發佈公告!對發現身邊有走親訪友、串門、聚餐等聚集情況可舉報

今日,肇源縣發佈《關於恢復部分行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及調整小區管控措施的公告》。公告具體事項往下看:

肇源县发布公告!对发现身边有走亲访友、串门、聚餐等聚集情况可举报

按照《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公共場所實行負面清單制管理的通知》(黑疫指辦發〔2020〕99號)和《大慶市以縣域為單位實施分區分級分類精準管控實施方案》(慶疫指辦發〔2020〕97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應對疫情指揮部研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整小區出入管控措施

倡導小區居民錯時錯峰出入,儘量避免在小區出入口集聚,理性接受出入管理。所有居民出入小區必須佩戴口罩,必須接受體溫檢測,必須出示“龍江健康碼”,如有異常,要主動配合和接受相應的管控措施。非小區人員及快遞等服務人員禁止進入小區。

小區居民要進一步做好自我防護,不走親訪友,禁止串門、集聚、聚餐,禁止在小區院內聚集。

二、自3月16日起,除以下列入負面清單的公共場所及經營行業,准許恢復營業

納入負面清單的公共場所主要是空間相對密閉、人員相對聚集的場所,具體包括:

1.影劇院、演藝活動場所、棋牌室、遊藝廳、檯球室、音樂廳、網吧、KTV、舞廳、酒吧、公共浴室、公共遊泳館、室內體育場館、培訓機構等易形成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

2.養老機構和公安“兩所”等空間相對密閉、人員相對聚集的場所,繼續實行封閉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管控措施。

三、獲批恢復營業的經營場所必須嚴格落實《源疫指辦發〔2020〕54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應具備以下復工復業條件:

1.業主必須承擔主體責任,制定本店消殺辦法,落實專人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通風、消毒,行業主管部門承擔監管責任;

2.從業人員必須落實戴口罩、勤洗手等自我防護措施,每天早晚兩次檢測體溫;

3.必須積極採用預約服務、定點服務,減少“人際接觸”,最大限度降低店堂內人員數量;

4.各類商場、市場,以及因行業特性需要提供到場服務的,必須安排專人維持秩序,嚴格控制店內人員數量和密度,合理安排進店人員間距,督促提醒消費者戴口罩,杜絕人員集聚;

5.各類餐飲業商戶只能通過線上外賣或打包帶走的方式開展餐飲服務,實行窗口銷售、即買即走,或網絡銷售、配送到小區指定地點,禁止在門店內堂食用餐;

6.直接接觸消費者的共用服務工具、設施設備,必須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

7.發現業主、員工及消費者存在發熱、胸悶、乏力等異常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屬地政府,並實施隔離、送醫等措施。

以上覆工營業場所,營業時間為8時至16時,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疫情期間行業規範嚴格進行監督管理,對不執行防疫要求,不能達到防疫標準的企業和經營戶,予以關停處理。

四、實行有獎舉報

對發現身邊有走親訪友、串門、聚餐等聚集情況進行有獎舉報,舉報信息經查實核准後,由所在社區兌現獎勵100元人民幣。舉報電話:南苑社區0459-8888505;城北社區0459-8239775;東盛社區0459-8229556;龍源社區0459-8321517;松江社區0459-8210112。

五、其他事項

1.各經營業戶和居民如有發現從湖北等重點疫區和國外返肇來肇人員,以及有發燒、乾咳、乏力等症狀人員,必須立即向鄉鎮(場)、社區或行業監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

2.對拒不執行公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處理。

3.本公告自3月16日起施行,縣指揮部前期發佈公告所規定事項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肇源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15日

肇源县发布公告!对发现身边有走亲访友、串门、聚餐等聚集情况可举报

責編:李佳明 審核:代寶柱 監製:芊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