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池檢察院公訴首例遠程“隔空庭審”案

近日,鹽池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史某某盜竊案在鹽池縣公安局遠程提訊室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經法院審理,史某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庭審前,檢察官綜合考慮史某某涉嫌盜竊案認罪態度好,且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採取分別聽取值班律師和犯罪嫌疑人意見的方式,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開庭時,法官、公訴人、辯護人與被告人通過公安遠程系統與看守所提訊平臺進行遠程視頻連線庭審。庭審過程信號暢通、畫面高清,宣讀起訴書、質證舉證、發表公訴意見、法庭教育等一系列庭審程序依法順利進行。

該案是疫情防控期間鹽池縣首例視頻連線遠程審理的認罪認罰案件,在有力打擊刑事犯罪的同時,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了防疫與檢察工作兩手抓兩不誤。


鹽池檢察院公訴首例遠程“隔空庭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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