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案管主责主业 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为提升案卡数据填录的精准程度,强化案件监管能力,城中院案管办在破解难点、补强短板上下功夫,严把案件入口关、程序关、质量关和监督标准关,切实提升案卡填录工作的质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数据质量。根据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情况通报》中罗列的业务数据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每类案件中容易错填和漏填的案卡信息进行巡查监督,做到从案件受理、分流到办理、办结的整个流程始终处于监管之下,逐步形成数据质量把控工作的“三道关”:一是强化受案核查,把好数据填录“入口关”,安排专人对案卡录入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新受理的案件,在要求受理人员全面录入案卡时,对信息录入情况进行第一道核查,提高数据源头准确性。二是强化流程监控,实时跟踪系统“数据流”,案件办理中,将数据核查和流程监控工作相结合,完善《流程监控日志》和《流程监控问题台账》。三是加强送案前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全力挤压数据水分,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明确主体责任,变被动为主动。明确承办检察官为填录案卡第一责任人,对其所承办的案件的案卡填录信息负责,强化承办检察官的填录主体责任和案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在思想上、办案过程中都要认识规范案卡填录的重要性,做到案件具体办理到哪一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填录到哪一步,定期开展数据质量督查检查,全面提高业务部门系统使用和信息填录的规范化水平。

三、定期进行通报,强化责任担当。开展案卡填录月通报制度,加强对信息填录问题的梳理与整改情况的跟踪,将发现的问题实时推送至承办检察官,督促及时改正,对本院普遍性、常发性问题进行定期通报,引起其他办案人员重视避免发生同类问题,将数据填录作为检察官办案质量的考评因素计入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充分发挥流程监控与信息监控“双控并行”的管控机制,通过抓业务数据质量,发现和解决办案瑕疵和司法不规范问题,倒逼业务工作规范开展,实现数据质量与案件质量同步促进、同步提升,真正形成抓数据质量就是抓办案质量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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