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老父担任“督促员” 儿子当即就履行

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在一名特殊“督促员”的帮助下,顺利执结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2014年,袁某向杨某借款39000元,胡某为其担保。后袁某长期未还,杨某将其二人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袁某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胡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袁某和胡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而袁某和胡某拒绝签收相关法律文书,也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法院依法将其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今年,胡某参加村委换届选举时,却被告知因其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参加选举。听到这个消息,胡某一下子慌了神,急忙找袁某商议,希望其尽快偿还杨某借款,不要耽误自己选举。袁某口头答应后仍旧找各种理由推脱不还,甚至拒接胡某电话,企图逃避还款。胡某最终未能如期参选。

8月10日上午,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胡某家中拘传胡某,但胡某外出未能实施。胡某的父亲听闻儿子因为替人担保成了“老赖”,还耽误了选举,当即拍着自己的胸脯跟执行干警保证:“这钱200%能还。你们回去等着,我这就给他打电话,你们放心,我催着他,保证他明天就把钱还人家。”

8月11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杨某撤回执行申请的电话。原来,胡某当晚回家就被父亲训了一顿,随后在父亲的催促下,通过袁某的母亲与袁某取得联系,两人连夜赶到杨某家中,将法院判令应当偿还的全部借款本息如数交到了杨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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