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授权不可为

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出 处

这是一句俗语。

释 义

行使国家公权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授予的权力,就不可以滥用。

启 悟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权如用剑,如何正确用权、为谁用权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法无授权不可为”,权力有边界,其依据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假如党员干部把自己掌握的权力变成为自身谋取利益的工具,搞特权、谋私利,导致权力滑入偏轨,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做到事事出于公心、时时秉公用权,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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