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訊:為解嘴饞 叔侄倆多次深夜盜貓各獲刑一年

為貪嘴吃貓肉,短短半年多的時間,名山倆90後男子深夜盜貓七次。近日,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起盜貓案進行終審宣判,朱某湖與朱某龍均因盜竊罪,各獲刑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朱某湖與朱某龍是玉林市玉州區名山人,同為90後又是叔侄關係,兩人關係非常要好,經常玩在一起。2017年6月的一天,兩人在一起聊天,突然朱某龍對朱某湖說:“要不要去偷幾隻貓來吃啊?”朱某湖欣然同意。兩人在準備好抓貓工具鐵桿套、電筒、蛇皮袋和一隻養來專門獵貓的狗後,於深夜駕駛電動車來到玉林市內尋找貓伺機盜竊,當竄到玉林市玉州區茂林鎮某社區時,用手電筒發現了梁某的貓,遂放狗去追,當貓跑到樹上後,兩人拿出抓貓的鐵桿套把貓套下來放入蛇皮袋盜走,兩人隨後就把貓殺而食之。在嚐到貓的美味後,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15日期間,短短半年多的時間裡,朱某湖與朱某龍以同樣的方式,共盜竊7次,抓貓8只,合計物值人民幣511元。在最後一次盜貓得手準備逃跑的時候被村民發現抓獲並報警,所盜竊得的貓及作案工具亦被當場繳獲。後經審訊,兩人對盜貓的事實供認不諱。

一、二審法院經審理後均認為,朱某湖與朱某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社會影響惡劣,其二人的行為構成盜竊罪。在共同實施盜竊行為,其二人是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兩人相互配合,積極實施犯罪,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依法應當按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朱某湖、朱某龍兩年內盜竊三次以上,酌情從重處罰。朱某湖與朱某龍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是坦白,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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