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黑龙江收费站监控员砸车逼停误伤女童,站长表示此行为属正当防卫这件事?

香云墨客


用谎言来验证谎言得到的一定是谎言!同理,用违法行为来制止违法行为,一定是违法的。举个很简单例子就可以看出,是不是有人偷钱了,你看到了,也要把小偷的钱给偷了呢?撇开小偷不说,你这个行为不就是犯法吗?


所以这件事情中,虽然私家车闯杆了,但是作为一个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竟然直接用投石头的方法来逼停车,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了。这样换来的会是正当防卫吗?绝对不会。


首先这个私家车并没有伤害你,而是想不缴过路费,如果真的被抓起来,也顶多是拘留几天,并补上过路费而已。而这个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就把事情闹大了。竟然向车内丢石头的方式把车逼停。

看看这个车窗,需要多大的力气才能砸成这样啊。这个收费员明显不是要逼停车,这就是想直接把司机砸伤把。他估计也没想到车里有人,就算有人,他也不想管了。结果导致车内的小姑娘受伤了。


如果他们真的犯法了,那么你就报警,通过正当的渠道来走,他们肯定跑不了。你这么做,不就是以权谋私吗?请问谁给你的权利?这个收费站的领导还如此袒护这名工作人员,是时候给大家一个说法了。


老王侦查记


站长杨超为下属拿石头砸车行为辩解是正当防卫,道底有没有道理的。不妨先翻一翻几条法律条款。

1、看《刑法》对正当防卫的定义。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从事发现场来看,无牌照私家车驾驶员在闯杆的过程中,车头是冲向拦截人员,因此,如果不紧急避险,不实施正当防卫,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2、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第三十三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任何人不得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发生前款规定的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闯杆无牌照私家车驾驶员已经违法。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理,仍需要警方介入,因为要具体调查其行为的动机,如是否有无证驾驶、酒驾、吸毒,或者其他原因。不管怎么说,其行为都已经构成违法。至于最终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则需要警方调查清楚后再定。

4、收费员张力在实施正当防卫过程中伤及女童,需要负法律责任。因为肇事强行冲卡者是私家车驾驶员,如果伤的是驾驶员本身无需负法律责任,毕竟他的强行冲卡行为已经对收费员张力构成主观故意伤害的可能。但是由于张力的行为伤及到无辜的4岁女童,这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这责任则需要警方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寒石冷月


警察在驾车追捕驾车逃逸的罪犯时,在遇到人多,学校,或者有会发生危险的路段时还要放弃追捕了,何况是收费员。且不论谁对谁错,收费员有没有执法权?他只是收费员,什么是正当防卫,驾驶员只是逃费,没有危机到收费员的人身安全,他为何要防卫。法院还有什么用,没交费可以记下车牌号码,报警,交给警察,交给法院。他这种行为完全是故意伤害。就是前文所说的飞车抢劫可以开枪,也不是人人可以开枪,也是警察开枪,你让综合执法开枪试试,一个道理。


平安泰来大吉大利


驾驶员按法规处罚,这没的说。收费站工作人员一样按法规处理,故意伤害说不过去,因为主观上并不是想伤人,只是想迫使驾驶员停车,但是误伤是事实存在的,不容狡辩。再说,收费站对于没有危害人员安全,只是单纯的逃避收费的车辆,没有采取伤害行动的处置权。对于这种情况,收费站可以采取报警,但是没有权利去扔石块迫使其停车的权利。除非车辆对人员,或者其它车辆构成了威胁。否则收费站没有权利私自采取行动的权利。也就是说收费站没有执法权。车辆单纯逃费,不对其他人员和车辆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就根本不存在自卫这种情况。所以,双方都要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给双方一个教训。


老朱123339831


该砸!对于这种无车牌并强行冲关的严重违法行为,甚至可能存在严重犯罪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后果难以想象!对执法人员的有效举措,应予嘉奖!如果我是站长,工作人员对此没有作为,我一定会处罚他们。砸伤小孩,纯属意外,也是驾驶人违法导致的,咎由自取,理应违法者承担一切后果并依法予以严惩!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卫道士,我只问你:在那种紧急状态下(违法车眼见要逃逸并凶猛冲向执法人员),你有什么好办法制止该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要知道,出于安全考虑,对于冲关车辆上级明文规定,不得追车,难道就放任违法车辆逍遥法外大家就满意了吗?!


乐水爱山


讨论的焦点都是因为砸到了无辜的孩子,圣母婊们就爱心大泛滥,鸣冤喊屈的。设想一下,如果被砸的是犯罪分子,抢小孩的,毒驾的,抢劫完逃跑的,你们是不是又要大声叫好?做为一个每天和各类人打交道的收费员,碰到无牌车辆强行冲卡,逼停后又冲撞沙桶准备逃跑,甚至差点撞到工作人员,当然有理由相信车里是不法分子,采取非常手段立即截停车辆才是第一要务,至于伤到孩子,那是个意外,不能因为他孩子被误伤了,就剧情反转了,要是这孩子是被拐卖的呢?


花小猫钓鱼


这也太爆力了,车是百分之百有错,但你的工作范围没有扔石头砸车一条吧!


东哥1545907


鉴于此次事件我个人认为收费员应当负主要责任,开车冲卡是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其后果由其负责,无论你看到后排是否有人砸车行为都是非常恶劣的。车坏了你属于故意损坏私人财务行为,伤到人了你就是故意伤害罪,作为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说你不仅损坏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而且你还玷污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等待199578666


个人认为司机违法在先,他不但闯卡,还无牌,恶意占有国家利益及危害他人之心理,无牌不光为闯卡,还为交通造事好逃逸,让警察查不了,有真牌闯卡就不用这么拦截了,报警了事,所以此人不值得同情,应让他负法律责任,查他以往记录有没有违章,造事。可怜了孩子,但也是工作人员无心之过,都是为人父母,谁会对孩子下手。


扬帆起航151130962


看(⊙o⊙)评论就像看美国大片的感觉,评论里面各种枪林弹雨 唇枪舌战,还有的充满杀气,真的是精彩绝伦,是非对错自有公论这句话在这些评论里面表现得淋漓尽致,当然了,如果这个“公”是公堂的公而不是公众的公,那么说明我们大家说的都不算,是法官说了算,有些相互关注了的因为立场不同而取消关注,不值当,所以大家不用太过较真,万事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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