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程親子園虐童案開庭 檢察機關指控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

9月26日,由上海市長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鄭某、梁某、吳某、廖某、唐某、周某、沈某、嵇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一案,長寧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派員出庭支持公訴,8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的兩名訴訟代理人代表到庭。

長寧區檢察院指控:鄭某系攜程親子園實際負責人,梁某、吳某、廖某、唐某、周某、沈某、嵇某系攜程親子園雲朵班、彩虹班老師、保育員。2017年8月至11月案發,梁某、吳某、廖某、唐某、周某、沈某、嵇某在看護幼兒期間,採用以芥末塗抹或讓幼兒聞嗅、持芥末恐嚇、噴灑液體等方式進行管教,且有推搡、拉扯、拍打幼兒行為。2017年8月底,鄭某明知工作人員對幼兒使用芥末,不僅不予制止,還多次要求對幼兒“做規矩”,並提醒注意迴避監控。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梁某、吳某、廖某、唐某、周某、沈某、嵇某對看護的幼兒進行虐待,情節惡劣,被告人鄭某作為負責人,明知工作人員有虐待行為而默許、縱容,8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廖某、嵇某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梁某、吳某、唐某、周某、沈某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庭審中,8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向被害人家屬和社會致以誠懇的道歉,並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處罰。被告人親屬、幼童家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記者等90餘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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