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辦:建章立制 持續優化“軟環境”

“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有助於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從而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治保障。”7月9日,記者從市政府法制辦獲悉,近年來,我市始終把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作為依法行政的基礎工作抓實抓細,堅持科學民主立法,嚴格規範性文件法制審核,嚴格規範性文件管理,有力推動了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據瞭解,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方面,《萊蕪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中明確提出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目標任務,即建立健全政府立法體制機制,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突出萊蕪特色,充分發揮立法在引領、推動和保障我市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度建設質量明顯提高。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全面建立。

堅持在科學民主立法上下功夫。圍繞“十三五”規劃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制定了立法規劃和2017年度立法計劃。《萊蕪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規定》《萊蕪市文物保護與利用條例》經市政府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後按規定時限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在立法草案合法性審查工作中,通過市政府網站公開徵求意見、組織調研活動、召開專家論證會和座談會等形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200餘條,使法規的制度設計更加科學嚴謹,更加契合民意。

認真落實規範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制定出臺了《萊蕪市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完善了規範性文件公開徵求意見、部門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和起草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制度。加強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共審查市政府規範性文件7件,全部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佈,並按規定時限向省政府和市人大進行了報備,報備及時率和合格率均達到100%。規範性文件全部在政府網站統一公佈實施。

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堅持“立改廢”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重點對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累計清理規範性文件854件。科學設定規範性文件有效期,一般性規範性文件有效期不超過5年,暫行和試行的有效期不超過2年,截止日期統一設定為12月31日。年底前對下年度到期規範性文件進行梳理,確需繼續執行且內容沒有變動的,統一延期繼續執行,保證了制度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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