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會討論,夫妻有實無名,有名無實,甚至無名無實。那麼今天我們就展開這個話題,與網友們一起分享觀點。
有實無名的夫妻,大家都會想到小三、外遇,雖然活著夫妻般的生活,但是在法律上是不認可的,在周圍的人眼裡也是不被認可的,甚至他們會被架到道德的批判臺上。
有名無實的夫妻就有很多爭論,有人認為:從一開始就沒有發生過性生活的就是,這現象在古時候比較多,包辦婚姻,或者結完婚還沒有一起就被徵兵。又有人認為:雖然開始有性生活,但是後來由於工作分居,情感分居或者其他原因而導致不再有性生活的。又有人認為:性生活存在過,不能以之後是否存續作為認定理由,生病導致不能進行兩性生活,年邁不能進行性生活,難道說他們就是有名無實的夫妻嗎?
小編認為:夫妻存續不能以性生活作為評判標準,一起生活一起榮辱與共,是夫妻的生活,性生活只是評判夫妻是否相愛的標準之一,而不是唯一標準。親情是婚姻生活中存續,乃至不斷鞏固的最強動力。
你覺得兩性生活決定夫妻有名有實嗎?歡迎評論!你覺得生理需求等同於夫妻情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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