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五一”期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特点和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维稳安保工作措施,确保了“五一”期间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县共接报警求助电话140个,有效报警11起,其中刑事警情0起;治安警情3起;其他警情3起;交通事故5起,无人员伤亡。

一、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4月28日,我局召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暨五一维稳安保工作动员会,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民警、各派出所全体民警参加了会议,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五一期间,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全力以赴切实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抓好交通安全管理、严格危爆物品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切实加强维稳工作、加强队伍管理教育,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平稳。各分管局领导针对业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形成了五一维稳安保人人重视、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实施方案》、《富县公安局“五一”期间安全警卫查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根据县局统一部署,各警种,各所队层层动员,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五一期间,黄斌局长、郝杰政委走访慰问了基层一线值班执勤民警。各包抓局领导也先后多次深入各基层一线单位检查指导维稳安保工作。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确保社会稳定。五一期间,我局全力加强社会稳定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动态,排查掌握可能影响近期社会面稳定安全的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预知、预警、预防。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严防发生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同时,还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舆情处置工作,牢牢掌控舆论主动权。经多方努力,五一期间我县没有发生重大的突发性群体事件,成功实现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零发生”的预期目标。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保障群众安乐。节前,我局借助正在开展的夏季社会治安整治“大会战”行动,集中开展了统一清查行动,清除了一批治安死角,为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平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是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加强对、汽车站、火车站、政府广场等核心部位和繁华商业区、娱乐场所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巡逻,确保做到“时时见警车、处处有警察”的大巡逻局面。二是组织开展步巡、车巡相结合的巡逻方式,确保一旦接到突发事件能及时快速处置。五一期间,全县公安机关出动警力760余人次,警车320余台次,极大地预防和遏制了违法犯罪,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及时启动五里铺省际公安检查站和史家坪、袁家村治安卡点查控工作,加强对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严防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严防危险物品流入。加强对流窜犯罪分子的查缉打击力度,挤压犯罪空间,形成震慑之势。三是组织警力加强景区巡防和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旅游景区的治安秩序。五一期间,太和山、秦直道等景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案事件发生。

四、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交警大队依托11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宣传教育基地,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出动警力376人次,出动警车257辆次,全面加强辖区道路巡逻管控和路面疏通、指挥工作,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酒驾、涉牌涉证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持续良好。消防大队以公共聚集场所、高层建设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出动检查组3个,检查单位76个,发现并整改隐患12处,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

五、严管危险物品,杜绝失控漏管。进一步明确管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对全县所有爆炸物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并深入排查整治涉爆涉枪安全隐患,全面清查收缴非法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时核查涉枪涉爆案件线索,严厉打击私制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危险物品“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

六、加强值班备勤,确保安保措施落实到位。

五一期间,县局机关和各派出所、业务大队按照三级戒备响应要求,在岗在位,及时指挥处置了各类警情。为做好节日期间便民为民服务,交警、出入境、派出所等窗口单位轮流值守上班,随时为群众办事、办证提供服务。警务督察部门先后多次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对各项安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全局上下关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枪支、车辆等管理使用规定,节日期间,全局公安民警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五一期间,全县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交通肇事及群体性事件发生,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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