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民政局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朔区民函字〔2020〕1号

朔州市朔城区民政局

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李克强总理做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对有关工作做出部署。省委、市委、区委也召开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部署,更广泛地动员社会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并按照朔州市民政局《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朔民函字〔2020〕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全区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及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我区乃至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二、我区为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资金,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三、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赠情况,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四、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原则上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疫区严重的地区。切实做好捐赠款物的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要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五、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六、朔城区民政局接收捐赠的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

接收捐赠户名:朔州市朔城区民政局

银行账号:20000101200000001537

开户行:朔州农商行西峰分理处

捐赠方式:银行转账

汇款请备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联系电话:15203498238

朔州市朔城区民政局

2020年1月31日

朔州市朔城区民政局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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