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再次公开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13日和2018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破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公开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和《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开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一、概况

2018年8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深圳中院”)作出(2018)粤03破1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德”)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捷安德管理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制作拍卖文件,并于2018年8月15日委托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在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公告整体打包拍卖捷安德持有的珠海中富无限售流通股146,473,200股股票,公开拍卖期间为2018年9月17日10时至2018年9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拍卖结果显示该次公开拍卖流拍。

二、拍卖进展

公司今日接到管理人通知,管理人依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委托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拟于2018年9月21日在深圳市企业破产学会淘宝网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上发布公告,并拟于2018年10月10日10时至2018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再次(第二次)整体打包拍卖捷安德持有的珠海中富上述股票。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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