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第11次提高城鄉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城鄉居民低保標準又提高啦!這是記者在昨日召開的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知的消息。

市民政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洪智介紹說,為切實做好低保管理工作,使低保制度真正成為貧困群體社會保障的兜底線,市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今年,根據我市的經濟水平發展情況,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又實現了連續第11次提標,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城區每人每月497元、縣(市)政府所在地每人每月444元,提高為城區每人每月542元,縣(市)每人每月498元,平均提高幅度9%。全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3720元提高到4176元,提高幅度12%。新的城鄉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從2018年7月起執行。提標後現有救助群體平均年人均增加救助額200元左右,將更加有效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據介紹,最低社會保障制度是當前社會救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其他專項救助的基礎。低保戶享受差額生活救助、特殊群體分類救助、醫療救助、助學救助、城市取暖救助、殯葬救助、電費補貼、城區天然氣補貼、城區免費數字電視等救助項目。

同時,為了緩解因為低保救助造成的救助斷崖效應,我市對家庭人均收入略高出低保標準,但是低於低保標準1.3倍的家庭,實行低收入救助。低收入家庭與低保家庭比較沒有差額生活救助和分類救助,享受固定項目的專項救助。具體包括:50%享受醫療救助、50%享受城市取暖救助,享受助學救助。


據《燕都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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