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接待“零距離”,服務群眾“全方位”

為認真貫徹和落實省法院關於推進人民法院“一化兩中心”建設的工作部署,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結合執行工作實際,在訴訟服務中心開設“執行事務窗口”,“前移”執行接待服務工作,為當事人提供案件執行初次接待、執行立案、接待處理群眾反映的案件執行問題等服務,及時化解執行矛盾,使“執行事務窗口”成為溝通當事人的橋樑、聯繫群眾的紐帶、化解執行矛盾的平臺。

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接待“零距離”,服務群眾“全方位”

為了更好地服務執行當事人,“執行事務窗口”在職能上做了細緻明確的部署和分工。執行立案窗口負責受理當事人強制執行申請,一次性告知受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及潛在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交由中心負責人審批立案並移交承辦法官,對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補充或更正的事項,做到隨立隨移、無縫銜接。在材料收轉方面,工作人員負責代收執行材料並轉交執行法官,避免當事人多“跑腿”;初次接待窗口負責對每個案件初次接待的時間、談話人、被談話人進行登記,按照初次接待談話筆錄模板所確定的內容完成有關送達方式、提供被執行人相關信息、執行不能等情況告知工作,以便於執行幹警接到案卷材料後,可以通過筆錄瞭解案件關鍵信息,統籌安排下一步執行方案,減少前期事務性溝通時間,以更好的狀態投入到實質性工作環節中去;通過執行信訪窗口,當事人可進行各類涉執投訴、申訴和信訪,對執行人員和執行案件進行效能和廉政監督。

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接待“零距離”,服務群眾“全方位”

“執行事務窗口”的設立,對內實現了接待、受理、答疑、查詢一體化,實現了執行流程化、規範化、標準化和執行措施可視化、執行管理扁平化,大大提升了執行質效;對外打造陽光透明、高效便捷的綜合執行服務平臺,實現全公開、全方位、一站式服務,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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