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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 (GDM)是指育齡期女性在孕前糖代謝正常或存在潛在的糖耐量異常,直至孕期才出現的一種代謝性疾病。
國際糖尿病和妊娠研究協會組織(IADPSG)標準認為,如果 5.1 mmol/L ≤ 空腹血糖 < 7.0 mmol/L,即使在妊娠早期,也可診斷為GDM。在臨床上,妊娠糖尿病多在孕檢時突然發現,讓患者及家屬猝不及防。據報道,約6%~9%的孕婦患有糖尿病,其中GDM佔90%左右,同時,GDM的危害也不容小覷。
GDM的危害
產婦的風險:妊娠期高血壓、剖宮產、陰道助產、子癇前期、胎膜早破及肩難產等。
胎兒及新生兒的風險:胎兒宮內死亡、早產(<37周)、巨大兒、大於胎齡兒、新生兒低血糖、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圍產兒死亡、高臍血C肽、新生兒產傷(骨折或神經麻痺)及先天性畸形等。
子代:有GDM病史的產婦及其子代是糖尿病高危人群,發生遠期糖尿病、肥胖等代謝綜合徵的風險明顯升高。
如果對孕期及產後進行規範化管理,可明顯改善母嬰的上述不良結局。
GDM的控制優先考慮從飲食調節、運動、血糖監測入手。當飲食與運動治療不足以維持正常血糖水平時,需啟用藥物療法。藥物療法主要包括注射胰島素與口服降糖藥。胰島素不能通過胎盤屏障,當飲食和運動控制不佳時,胰島素是GDM控制血糖的較好選擇。
將GDM扼殺在搖籃裡
超重或肥胖的育齡期女性以及有下列至少一項的額外危險因素者應進行篩查。
25歲以上,缺乏體能運動,妊娠期體重增長過多;
家族史:糖尿病患者一級親屬;
高危種族或民族(如亞裔美國人等);
曾分娩體重大於 4000 g的胎兒;
GDM病史;
高血壓病史;
高密度脂蛋白水平低於 0.90 mmol/L,三酰甘油水平高於 2.82 mmol/L;
被診斷為多囊卵巢綜合徵;
糖尿病前期:既往檢查糖化血紅蛋白水平高於 5.7%,糖耐量減低或空腹血糖受損;
其他與胰島素抵抗相關的因素(如孕前BMI>40 Kg/M^2、黑棘皮症等);
心血管病史;
羊水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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