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執行促執結

疫情防控期間,濮陽縣法院在運用電話、微信、查控系統等線上執行辦案方式的同時,謹慎運用線下執行手段,通過網上凍結,視頻溝通、線下交付等方式,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款案件。

劉某因做生意向閆某借款久拖不還,閆某訴至法院。濮陽縣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劉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歸還支付閆某借款本金、利息及受理費共計26000元。判決生效後,劉某未按時履行法定義務,閆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迅速啟動總對總財產查詢控制程序,查控系統反饋被執行人閆某支付寶、財富通網絡即時賬戶內有餘款6000餘元,承辦法官當即對上述款項採取了線上凍結措施。承辦人在確認控制完成後,又與雙方當事人分別取得聯繫,在瞭解到被執行人因疫情影響暫時失去經濟來源的情況後,承辦法官遂將雙方當事人拉進一個臨時聊天群,共同協商還款事宜。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詳細解讀特殊時期的執行政策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決所面臨的法律風險,並向申請執行人解釋當前的客觀原因,以期使其對被執行人的處境多一些理解。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閆某決定再給予劉某一個月的還款延展期,並同意法院暫不劃扣被執行人支付寶和微信內的款項。3月12日上午10時許,承辦法官接到了申請執行人閆某的電話,其告知承辦法官被執行人劉某分別通過微信轉賬、銀行轉賬、現金等方式將剩餘案款全部履行完畢,並通過微信發送了轉賬記錄和簽了名按了手印的結案申請書,該案得以順利執行完畢。

供稿:執行局 王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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