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會對往後日子造成重大拖累,大部分中國離婚女性還是拼命爭孩子的撫養權,這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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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裡對孩子付出最多照顧最多的是母親,所以在離婚時,雖然知道帶著孩子日子會過得更加艱難,但是依然會擔心孩子與自己分離之後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顧,擔心孩子遭遇繼母的苛待,擔心那個不靠譜的父親會讓孩子遭受身心的創傷。所以不管多難,把孩子帶在自己身邊最放心。古時候“寧要討飯娘,不要做官爹”,因為母親就算是討飯,也會把最好吃的留給孩子。現代社會也許沒有那麼多絕情父親,但是無良後媽也不少,到了離婚地步,很多男人考慮的是自己的利益,不會太把孩子放在心上,他想的更多的是如果開始新的生活,如何和下一個女人開始新的生活,孩子可以再生。所以孩子還是跟著親媽更幸福快樂一點!








杜鵑7216


我的一個朋友離婚,當時他的丈夫一經是大學的教授,而她則是工廠的一個普通的職工,她拼命地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我告訴她,沒有必要去爭,因為你的條件沒有你的丈夫好,不論是經濟條件,還是教育的條件,都不如他好,你就索性把孩子給他,讓他在生活方面,教育方面給予孩子更多的,你給不到的東西,孩子是你親生的,你不要怕她不要你這個媽,她會來回來看你的,長大以後她會來找你的,後來我的同事堅持爭奪了一段時間以後,就放棄了。結果還真應驗了,大學畢業以後,孩子從她父親的生活的城市,會回到了她母親生活的城市來陪伴她的媽媽,因為他的父親再婚了,他母親現在還是孤身一人。所以沒有必要去拼命地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只是看哪一方的條件,更適合於孩子的身心成長,還有教育資源的多少,父母可以反目,但孩子是親生的,父親絕對不會對孩子不好,如果擔心後媽對孩子不好,一旦發現有這種情況發生,可以通過訴訟要回撫養權,那個時候也不遲,我想作為親生父母,對於孩子都只有一個共同的願望,那就是希望他能夠健康成長哦,能夠獲得最好的教育。

所以不要在為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打的焦頭爛額,愛孩子就一定要為孩子著想。


Ruby50717131


說說自己親身感受吧,孩子一直在身邊,一歲多扔下她給媽媽,自己外出打工,那時候婚姻破碎,自己也抑鬱,要不是對小孩的牽掛,可能走上不歸路。記得她還很小,我哭了,她用稚嫩的雙手擦掉我的眼淚,抱住我說,媽媽不哭。而我卻忍不住大哭,因為她的貼心懂事,因為不能給她一個完整的家,我內疚自責,卻什麼也改變不了。也是那時候我自己知道,我是這個小人全部的依靠,我要養育她。

同學勸我不要孩子,說這樣再婚很難,我說麼有孩子我活不下去。其實,有時候不是孩子離不開我們,而是我們離不開孩子。

我把孩子放在老家,自己出去打工,經歷很多,有時候很累,有時候壓力很大覺得自己撐不下去了,但一想到她,就滿血復活了,這就是我的責任,我生命中最愛的人,每星期都來回奔波,就是為了在她成長中多參與點,每次分別都是淚流滿面。後來有條件,把她帶到身邊上幼兒園,天天看到她,那種幸福,無法言說。

對於大部分離婚女人來說,無論多艱難,只要有孩子,生活就是彩色的,充滿歡聲笑語的,再不再婚無所謂,而男人絕對會再婚。

和孩子一起成長,一起參加各種活動,一起玩耍,看著她從咿呀學語到可以幫助你,你會覺得此生無憾。獻給那些為了孩子付出全部心血的媽媽們,尤其是單親媽媽,她們承受很多。我始終相信一切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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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農村俗語“寧跟討飯的娘,不跟當官的爹”。

說的就是這種現象,很多媽媽,儘管離婚後,面對的困難是千難萬險,但是,也義不容辭地要了孩子,讓孩子跟著自己過日子。

這是母性的一面,是非常感人的。

這也是許多單親媽媽,會保持單身的一個原因,她們在再婚時,一定會把孩子放在首位,要求男方“對我孩子好才行”。這更是體現出一個母親的責任心。

我認識一個姐姐,當時是丈夫家暴,她受不了的情況下,選擇了淨身出戶,但是還是要了女兒的撫養權。丈夫才不管呢,房子,錢財都牢牢地抓著了。

她一個人,先是租房子住,後來就買了一套小房子,接著女兒上高中,她還盡力地來回奔波去陪讀,那些年,她的生活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培養孩子,最後,孩子終於考上大學了,她也衰老得不像樣子了。

反觀她丈夫呢,自己在單位食堂裡吃飯,一個吃飽了全家不餓,優哉遊哉地過日子,女兒的學習也好,生活也好,正好不管,落得清淨。反而對相親很熱衷,相了一個又一個,他的要求很低,只要女方願意就行,所以他也沒閒著,一天到晚很“忙活”

現在女兒長大了,唯一感恩的也只有母親,她很明白母親為了她吃了多少苦! 所以這也是很多女人離婚後,不管多麼艱難也帶著孩子的原因吧!


Longsuixinyuan


我沒結婚。領養了兩個離婚的人丟下的不要的孩子。因為每一個小小的生命都值得我們尊重和呵護。過程艱辛,但我也沒怕過。也沒怨過。和孩子一起成長。挺好的。到今天,我的孩子也快結婚了。我要祝福每一個熱愛生命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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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少部分媽媽不知道什麼原因的放棄孩子,絕大部分離婚的媽媽都會爭取撫養權的,還有一部分放棄的應該是因為自己父母的堅持吧,絕大部分外公外婆都不希望自己的女兒離婚了還帶著一個或者兩個拖油瓶,認為會影響以後再婚,如果外公外婆非常堅持的話,離婚媽媽可能會不情願的放棄撫養權。

不知道其他家庭的情況,也沒有做過這個調查,假設是我的話,我是一定會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孩子是自己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哺乳兩年,日夜陪伴,這個感情怎麼可能割捨呢。

然後想象下孩子跟著爸爸單獨生活的可能,要麼爺爺奶奶帶,成為留守兒童,要麼跟爸爸後媽後姐弟們一起生活,難免會被區別對待,媽媽一般不捨得孩子受任何委屈,所以會爭撫養權呀。

還有個輿論壓力的問題,認為放棄撫養權的就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媽媽,沒媽的孩子是根草,事實是負責任的父母即使沒有爭取到撫養權,也會盡撫養義務。

還有重要的一點,很多人看不到,就是養育孩子會使自己成長。很多把孩子當成累贅的人永遠看不到,孩子給予你的要比你給予孩子的多太多,哪怕自己一個人把孩子帶大也不要要求孩子感恩,孩子是來拯救你靈魂的天使。現在說初心,孩子的心就是初心,他會帶你找回初心,如果你不自己陪伴他長大,那麼你又錯過了這輩子最重要的一次成長機會。我感謝我的孩子願意陪我成長,帶我找到自己。

最終離婚媽媽是不放心讓別人照顧自己的孩子的,既然自己生了孩子,一定要對他負責,生而不養的,終會悔恨終身。爭取撫養權是一種責任,爭取不到撫養權,在夢裡範圍內盡力多陪伴孩子長大也是盡責。


魔幻育兒


個人觀點,不代表大眾,不喜勿噴!來說說我身邊真實的例子,爭撫養權無非就是因為愛,但是大部分女人是爭不來的,為什麼爭不來?呵呵,離婚了房子是男方的,普通家庭也沒多少財產,也不可能都給女人,孃家不算家,自己也要出去打工,這就是原因。我表哥離婚時前嫂子也有說過要孩子,可是因為離婚了她連自己的衣食住行都難以解決,所以可想而知,孩子跟表哥後表哥再婚,他們家是跑運輸的,表哥一星期能回一次家,孩子在後媽身邊,起初在爺爺奶奶家還好,後來後媽說爺爺奶奶要生活費就領回家自己帶,從小外甥女五六歲開始就要幫後媽打掃衛生,照顧弟弟,冬天她的房間暖氣沒有,連個電褥子都不給鋪,還經常打孩子,問她為啥打孩子,她說孩子不聽話,那真的是往死裡打還不帶留傷的,技巧驚人。

說說另外一個例子,朋友因為老公出軌離婚,孩子撫養權也是爭不來,原因同上,法院覺得女方沒有固定的收入和家,不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環境,孩子跟著男方,男人正年在外打工,再婚後孩子跟著後媽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奶奶怕後媽對孩子不好,所以一直帶在身邊,但是爺爺奶奶對孩子無比溺愛,又沒什麼文化,所以就是孩子基本快上天了,沒人管。

以上兩個例子就在我的身邊,都是孩子四五歲的時候離婚的,作為母親,從懷孕到生子,基本都沒工作,好不容易照顧到孩子上幼兒園了又遭遇婚姻變故,捨不得孩子是必然的,爭不來撫養權也是意料之內的,所以想勸勸那些已為人父的男人,為自己的晚年積點德,不要輕易的離婚出軌,即使離婚如果你做不到對孩子的成長負責那就不要爭孩子的撫養權,給媽媽會比跟你更好,起碼媽媽能照顧孩子的起居學習,不至於在爺爺奶奶身邊寵壞,更不至於在後媽手裡受罪。後媽是不會拿你的孩子當自己孩子的,不打罵孩子不背後使壞就算是合格的後媽了,捫心自問,有幾個女人能拿別人的孩子當自己親生的?特別是這種老公前任的孩子。


若是相遇請珍惜


為什麼?為的就是十月懷胎這種男人永遠不能體會的奇妙之旅。為的就是母乳餵養的日日夜夜,沒睡覺一個整覺不說,孩子需要就要立刻親喂。為的就是,孩子的每個階段,我都親自經歷和銘記在心。什麼時候翻身,什麼時候會坐,什麼時候會爬能走,什麼時候會叫爸爸媽媽……未來的日子,他的每個日子我也不想缺席。

為了生和養孩子,我們放棄了職業工作,與社會脫節,我們身體走了樣,我們每夜睡不好,我們瞬間老了不止一歲兩歲。孩子以前是我們身體的一部分,現在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做母親的沒有理由放棄。

就算是離婚了,要孩子會對以後的生活造成重大拖累,也可能以後不好找老公,但即使這樣,就算是終生不在嫁,也不能丟下和委屈了孩子。

我也是個母親,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我也會拼命的爭取孩子撫養權,特別是有女兒,我更要爭取。

我也是有過後媽的人,是一步步從後媽的陰影中走出去的,這種經歷這種痛苦,我不會讓自己孩子身上上演。有後媽就有後爹,這句話是很有道理的。

孩子爹是對孩子很好,但像我們這樣的:爸爸不是正常上下班的工作,但是經常出差,短則幾天,長則一個多星期。回家了也是電話業務多,陪孩子的時間少,酒場社交活動也多。帶孩子不夠心細,只要有看孩子的放心不管。

想他這樣的肯定管不上孩子,不扔給後媽,就是讓爺爺奶奶看著。如果正走到離婚那一步,父母已經不能經常在身邊了,更不能讓他們做留守兒童。


瀲衣裳


如果我離婚,兩個寶寶一人一個,不管好不好,每個禮拜見一次面,除非他奶奶爺爺爸爸不同意,因為兩個我帶不了,等孩子上小學了我可以接到我這邊來,監護權不變,孩子爸爸給點生活費就可以,離婚後,我不會在結婚,既然離婚了,那就是對家庭失望了,不想著在進入另一個不幸家庭,讓自己的孩子受苦,,讓自己受苦


尹家兩寶貝


大部分爭取撫養權的女性。都是愛孩子怕後媽給虐待孩子唄!給各位女同胞做個借鑑哈,我閨女6個月大的時候前夫拋棄的我娘倆。我怕孩子受委屈。因為人心隔肚皮。再加上確實這麼些年真沒有碰到好的男人。所以一直沒再婚。我媽幫我拉吧孩子初中後一直到現在都是我自己管,現在高二了。後爸也會孽待孩子的。僥倖心理不要有。只能靠自己。以前經常會累哭。現在不會了!只剩感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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