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让强制休年假,这合理吗?

茫点26


一般到年底如果还有较多的年假存在,那么人事部会要求各部门尽快安排清零,否则作自动放弃。


qiangpeigu


强制员工休年假,既是企业自救,又是自我救赎。站在企业的角度和立场,平常心看待强制休年假,一时的隐忍保住企业现金流,保住自己的饭碗。握好自己的饭碗,把去哪玩变成在家自我提升,不去找相关部门,做好优秀的自己!



强制休年假,是很多企业的普遍做法。

我们单位跟你一样,一部分员工在岗,一部分强制休年假,然后再轮换休年假。这样既可以减少疫情感染风险,又能让自己有饭碗,也能让企业减少一点经营成本。

表弟的单位是生产型企业,虽没有强制休年假,但是制定了详细的生产计划和人员工作时间安排。

没有裁员,但均衡每一个人员的出勤天数,出勤一天给一天钱,大伙既都能保证有基本工资拿,又能够维系日常正常生活。



给相关部门找麻烦,就是给企业、给自己找麻烦。

疫情之下每一个企业都面临着经营困难,每一份工资收入都不是白拿的,企业能够生存下来,保住自己的饭碗才是最重要的。

  1. 对自己,离开了现有的饭碗,你不一定能找到新的饭碗。跳槽真的很容易?那只是别人嘴中的容易,放到自己身上未必容易。企业在,你的基本保险就在,你的工资,基本生活保障就在。

  2. 对企业,相关部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要求你强制休年假,而没有裁员,企业既能享受相关的税费保险等减免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复工复产率及地方经济也能得到支撑。

枪打出头鸟,不要轻易听信了别人的话。

越是动荡越是乱的时候,越会有人在你面前说这说那,鼓动你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让自己安静下来,管好自己,不乱说不乱动。

不要人云亦云,人家让你去找相关部门,你就去找。不要被人怂恿去做傻事,最终让人渔翁得得利!

把在家玩,变成在家挖宝,挖自己的宝!

在竞争激烈的职场竞争情况下,充分运用好年假的时间,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复习考证,读书,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以不变应万变。用年假偷时间追赶他人!

《安家》中江美婷的两个外甥为了多占钱想尽办法拒绝孙俪,好拖延签约卖房,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害人终害己,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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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有这样一种看法:当年的年假如果自己不休,且不是因为工作原因不能休息,那跨年后,公司就可以自动作废。

但事实上是这样吗?如果是自己没休,年假就自动作废吗?

当然不是。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个是没有疑问的,就是员工提出休年假,但公司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给员工安排休假的,就是年休假按照三倍工资进行支付。

我们通常有疑问的是,如果员工没有休的年假,是不是可以算作自愿放弃?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而怎么看是员工主动提出不休年假的呢?当然是需要书面资料。

而对于很多公司来说,通常都是员工主动提出休年假,如果员工没有主动提出,过了当年,就自动清零,算作员工主动放弃。

这样做会有什么风险呢?

1、容易有风险,员工会要求补偿。

如果员工真的提出仲裁,那就是需要讲究证据的。一方面,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员工是因为个人员工不休年假的;另一方面,没有任何书面的资料。

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判定是公司没有按照法规,安排员工进行休假,需要按照三倍工资支付赔偿。

2、公司会得不偿失

对于公司的经营来说,如果按照法规规定,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而年假,肯定是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因此,正常安排员工休假,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开展。

但如果就直接放任,一旦出现员工要求赔偿的,赔偿的金额按照三倍工资,对公司来说,得不偿失。且这种情况可能导致一个人提出后,其他员工也提出,有较大的风险。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会看到有些比较正规、会规避风险的公司,会安排一个时间段,让员工把年休假都休完,例如:过年前或者过年后,这段时间,工作想对没有那么繁忙,员工统一休假,对公司工作的开展影响最小。

而如果员工不休的,也会让员工提供书面的申请,尽可能规避风险。


淋说职场


单位安排强制年休假,这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合法!

带薪年休假的由来。

2008年1月1日,我们国家实施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时间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来确定,根据累计工作时间,满一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分别是5天、10天和15天。

这实际上,是国家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跨出的决定性一步。2008年我国还将五一七天小长假取消,增加了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三个法定节假日。实施带薪年休假也是为了弥补七天小长假取消的遗憾,我们可以通过五天连休凑出九天乃至十天的小长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不可以跟休息日重复。也就是说如果职工连休十五天,实际上他应当是连上前后的周末休息日,可以连续休二十三天。

当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以来可能很多企业并没有执行。很多职工为了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一般也不申请维权。不过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都已经明确执行。

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休假的安排,很多人认为这是自己自由支配的假期,想什么时候休就什么时候休。这实际上是错误的。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也就是说企业安排带薪年休假,只是考虑职工本人意愿而已。如果单位认为生产和工作的具体情况更重要,那么肯定是要尊重单位的具体情况了。

后面也说了,“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也就是说始终是单位安排,而不是职工意愿休假。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好听从职工建议也就罢了。如果不听,那么职工必须按照单位的安排休假。这是法律赋予单位的权力,也是为了维护单位的利益。

后来,为了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人社部专门出台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如果职工不愿意休年休假,单位也可以不安排其休假的。但是只要有书面证据材料,可以不向职工支付,不休年休假的300%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的突发,各地全部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对企业的复工复产做出了限制。绝大多数地区都对企业的复工复产延迟了7天。像湖北省甚至要求企业3月10日24时以前不得复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受到了很大影响。像旅游、餐饮、教育等行业即使复工了,短时间内也不会有多大生意。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工作,人社部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种假。甚至有些企业也制定了自己的办法,比如将未来的双休日调为单休日,将有关休息时间提前调休。按照职工休息休假的有关规定,一周只要保障职工休息一天就不违法。

综上所述,单位安排职工强制休带薪年休假,不听从职工意见,虽然不合情理,但确实也没有违法。


暖心人社


合法,但不合理,合法是指国家有明文规定,职工带薪休年假的明细条例,职工在单位满一年以上十年以下,年休假为五个工作日,满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年休假为十个工作日,满二十年以上职工,年休假为十五个工作日,不合理,就是劳动法没有规定,某月某日休年假,完全是单位自行规定的,今年因为疫情的发生,有的单位还没复工,既使复工了。也没有多大的事情可做,单位要求现在休年假,我想应该可以理解的


家庭祥瑞


现在这种情况,还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呢,大家都相互担待着吧!如果你不同意单位的强制休假,认为是不合理的,那好,单位领导完全可以用合理的手段呀,比如不强制你休假,然后来个调岗降薪之类的,再不行就来个取消福利,还可以按照既定标准(就是以前的标准)考核工作绩效,完不成取消绩效奖金,合理手段多得很!


所以,非常时期,一切都是一堆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各种擦边球呼呼的飞,单位领导和员工还是相互担待一些吧,如果真的较起真来,估计吃亏的还是员工!


如果真的较真,员工休年假是非常复杂的一件事情。首先不让员工休,单位领导是肯定不合理的;其次员工想休随时就休,也是不合理的;现在的标准提法是“根据生产、工作的情况、结合员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年假”。


我下面用大白话给大家解释一下,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核心意思就是:休年假要单位领导和员工商量着来,但要重点考虑单位领导的意见!为什么这么说呢?


1、大前提是:根据生产、工作的情况!

如果每个员工想休假,随时就可以休假,很多单位就要出问题了,会面临某个重要岗位暂时性没人值班的情况。而有些岗位是非常关键的,一旦没人值班,整个单位都可能停转,因此才会有这个大前提,要“根据生产、工作的情况”。


核心原则就是员工可以休年假,但不能影响,或者尽量不要影响生产和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这是休年假的大前提。


2、小前提是:结合员工意愿!

注意“结合”这个用词,大家仔细品一下这句话,就能品出来这句话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休年假不一定是员工提出来的,而单位也是可以决定员工何时休假的,只不过单位再做这个决定时,要“结合员工意愿”而已。


3、最终的休假方式:统筹安排!

这四个字非常耐人深思,什么叫“统筹”,就是要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什么叫“安排”,就是要合理调配,既然是调配,有些人就可能要做出牺牲的。没办法,要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


好了,总结一下,按照现有规定,员工休年假这个事情,单位不让员工休假肯定是不行的,而员工也不是随时想休就可以休假的。最终的方法就是单位考虑自身的情况,同时结合员工的意愿,来安排员工的休假日期。现实中最常见的操作方式就是:员工提前提出休假申请,单位领导根据工作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员工在这个时间休假!(也可能提上去,被领导拒绝了,这是很常见的)。


而在现在这个特殊时期,也由于营业额很低甚至没有,导致很多单位的现金流非常紧张,而现在又确实做不了什么实际工作,只能寄希望于恢复以后的努力工作。所以单位领导现在让一些员工把年假提前休掉,这样以后的工作日就只能工作了,也是一种不得已节省成本的方法。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地道的,但现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理解的,实际上,没有对员工降薪降福利就不错了,让休假就先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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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再出发


公司企业强制(员工)休年假正常情况下是(不合理的),企业年假是由国家劳动部门明文规定的,由企业员工自由申请而定休假。🐭年的疫情天灾是不可人为抗拒的,疫情无情人有情。做为公司企业的领导层,也是经过深思熟虑。考虑疫情其间所有不利因素,而定员工休假。(没办法地办法),公司企业顶着巨大压力(复工复产),所以公司企业与员工应(将心比心),大环境情况下与企业齐心协力共度难关。疫情会结束,我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共同努力吧。(ง •̀_•́)ง中国劳动者。



m家赫


任何事物都有它存在的合理性,要不然喜玩文字的先人们就不会总结出那么多的好词佳句来!

比如,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比如,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等等,一大些的感想深悟系统着历史过往!

开船是个很爽的职业,特别是那些从水手到轮机再到大副最后升船长的人。老经验的堆积,船长不仅熟悉着驾施航行的每一道流程,而且还要熟悉着船上的每一个人。

当个好船长不容易啊!

既要迎风破浪拖网向前,又要小心抵防怕阴沟里翻船。关健岗位当然要用靠得住的人,船才能维持调度正常收获稳当。

对于那些平日里喜欢闹腾的主,看不顺眼自然会是弃岸离船了喽。毕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理由担当。😄

船长的权威不容挑畔,这就是先人总结出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精髓所在!

同船不同心,撒网不出力,这又怪得了谁?

分鱼喽!三少,成昕,一杯仙,汹涌的波涛,还有一时叫不出名来的兄弟姐妹们,都来分鱼喽!

船长说了,按需分配各取所需哈!😄


醉语老汤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可知,年假是由单位统筹安排的(也可自己申请),主动权在单位,虽然要考虑员工本人意愿,但怎样才算是"考虑",现实中可操作性不大。给你讲个故事:因公司所处大厦停电,公司强制休年假一天,员工如工作则视为放弃一天年假,即为无论休息不休息都减少一天年假,请问公司是否违反相关法规?如有法规支持公司此行为,请回答者提供具体法规和条文。如公司违反规定,也请提供法条,谢谢!另有一问,公司规定在家办公一天就强制扣除半天年假,请问是否合法?也请提供相关法条,谢谢。请有些持“不管合不合法,我觉得做为公司员工来说,应该给予支持与理解;现在很多公司根本就没有年假,你们公司有,已经不错哪,做为一个打工者,要求不能太高,对你个人以后的发展没有什么好处,应该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去面对;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要求那么多,我相信,你不管在哪家公司工作,用不了多久,就会被辞退的”类似论调的同志直接不要回复了,年假是法律规定必须存在的,如果公司不提供年假,那本身即是违法。


圣地警魂


正常情况下,如何安排休年休假,是职工自己的选择,如果单位领导强制职工休年休假,这是不合理的事情。但是,眼下,正值抗击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特殊时期,各地各单位各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必须适当调整员工的人员密度,在不影响员工个人收入的情况下,鼓励员工带薪休假,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有效措施,更是一个让人理解的工作措施,没有什么可以质疑的事情。

1,要从抗击疫情防疫工作大局出发,理解和支持单位安排的年休假措施。

这次新冠病毒疫情突发事件,对全国各行业各领域各企业都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使各领域事业发展受到了相应阻碍,使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了严重损失。对这种特殊情况,广大员工都应该予以理解,同时,也要以积极的姿态,与单位与企业共同度过难关。随着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各地后门各企业逐步实现了复工复产。但是,在疫情还没有彻底结束之前,必须要严格做好防疫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就是每个员工都要做好防疫工作,包括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人员密度,加强个人防疫消毒,坚决有效防止疫情复发。这样,就要求广大员工理解和支持单位领导采取的休年休假的有效措施。

2,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安排好年休假的活动内容。

这次新冠病毒重大突发事件,是前所未有的重大事件,对全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员工,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以积极的姿态支持抗击疫情取得最终胜利。那么,在安排个人休假内容上,就要打破原有的休假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一些个人学习、居家休息,以及亲子活动、孝敬老人活动等内容,并非必须到各地去旅游,待防疫工作彻底胜利后,特别是“十一黄金周”时,再适当安排去旅游,这也是一个员工的大义之举。

3,要继续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搞好个人年休假疫情防控。

应该说,目前的防疫工作确实取得了成效,疫情扩散的局面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整个防疫工作形势还很严峻,还没有取得最后胜利。这样,员工带薪休假时,仍然要继续支持疫情防疫工作措施,按照要求严格搞好个人防疫工作,要勤洗手、勤消毒、带口罩、讲卫生,要少到人员密集的地方,特别是少到公共场所聚集,坚决杜绝交叉感染。

总之,在抗击疫情防控工作没有彻底结束的特殊情况下,各单位各企业相继复工复产,为解决降低人员密度的问题,采取年休假的方式,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予以支持的,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作为一个员工,如果能够站在全国防疫工作大局出发,支持这项措施,也是值得点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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