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作品属于二创?

用户7015302456486


二创即二次创作,具体到摄影作品上,我的理解是对摄影作品进行了二次或多次修改,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接片。就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用同一台相机的同一技术参数设置,按顺序拍摄出的两张以上照片,后期进行拼接成一张全景照片。第二种情况,多重曝光。我认为多种曝光也属于二次创作,利用相机多重曝光功能进行叠加式曝光拍摄形成的照片。第三种情况,添加和删减。通过电脑或手机利用修图软件,对一张照片进行添加或删减,比如对一张风景图片添加飞翔的鸟儿,在一张照片添加诗句诗词,也就是说,通过修图技术对一张图片进行“pk”,也属于二次创作。


河南喜子2019


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是指使用了已存在著作物的文字、图像、影片、音乐或其他艺术作品。而这些作品则称为“二次创作物”。

“二次创作”与“二度创作”不是一回事\r\r此处必须分清楚两个概念,“二度创作”与“二次创作”。\r\r在文艺界,二度创作是一个非常正常的行为。编剧对小说文本进行改编,使之适用于影视剧,是“二度创作”;演员根据编剧的剧本,在演出时更深刻地进行理解和即兴发挥,也是“二度创作”;对同样经典的歌曲、影视剧进行翻唱和翻拍之时,在不改变基本风味的前提下,加入新的元素,使之别具一格,同样也是“二度创作”。\r\r其中,就有几乎脱离原著主要借用其IP价值的《鬼吹灯?寻龙诀》的改编。当然,这类意义上的“二度创作”,大多获得了来自原著者的授权或默许。\r\r“二次创作”则不同,整体而言,版权方授权并不存在。而在动漫产业里,它还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字——同人作品,即借用知名小说、漫画、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性格设定进行“二次创作”,被称为“同人作品”。\r\r相比“二度创作”,“二次创作”有个比较鲜明的特征,即傍大款,又或用当下时髦的网络词汇更为贴切——蹭热点。\r\r4月末,一起针对同人作品的诉讼更为引人注目。著名作家金庸状告“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并提出赔偿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据新华社报道,这种文学“傍名人”现象在网络上风生水起,但被原著作者起诉侵权,在国内尚属首例。\r\r在坊间的观点中,对于“二次创作”的同人作品是否侵权,说法不一。有的举例称当年重新剪辑电影《无极》而成的网络流行视频《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尽管当时导演陈凯歌宣称要诉讼,尽管改编者胡戈立刻予以道歉,尽管此事件当时引发了极大的社会议论,却并没有最后走向司法,反而沦为一种对影片的炒作套路……而现在谷阿莫的路数,其实和胡戈的情况近乎一样。\r\r更有论者则以续写《红楼梦》的高鹗为由,认为那即是当年的同人作品。与之相似的还有周星驰的《大话西游》。只不过此类作品,原作者已经离世,或不在版权保护期限,不可一概而论。\r\r不过,回归当年馒头版《无极》事件,事发时国家版权局的相关负责人曾对媒体提供过一个解读:“如果说用于介绍情况或者说阐明一种观点,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是《著作权法》所允许的,也就是说,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但是,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r\r不过,如何才是“过犹不及”,这个委实很难界定。


天津港下雨天


所谓二创,顾名思义就是二次创作。在别人或自己之前已经创作好的作品比如文章、图片、歌曲、视频影音等进行再次编辑创作。在此基础上去修改添加你个人独有的想法和创意,毕竟每个人的思想及境界不同,也都有各自的灵感所在,同一种作品载体会被很多人再次创作出很多不同的风格和感觉。比如大家喜欢看的电影片段剪辑搞笑配音,同一部电影的同一段剪辑被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言及语调配音,那么最后呈现出来的就是各种不一样的片段,但哪一种更被人喜欢让人觉得搞笑就取决于每个创作者的水平了。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在网上看到一张图片很喜欢,于是下载它,然后可以通过对图片的裁剪并添加上想说的文字,修改图片的色彩等等把它变为自己想要的素材。

创作需要意境和灵感,但也很简单,二创也并非就是偷窃抄袭他人作品,只是说我们以此为焦点,将它重新演绎呈现出别样的意义和面貌,甚至是将它升华。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一些开悟,谢谢~


韵味美阿姨


聊聊二创

 

版权保护的是原作者对作品的所有权,包括署名、支配和以此盈利的权力,这个非常重要。所谓二创,是在原作基础上的再次删改、修建、再创作。

在我看来,在注明来源、放弃以此牟利的情况下是完全ok的。新媒体时代,什么都可以共享,这也是一种价值观吧。

需要另加说明的是:抄袭、盗用,是剥夺了作品来源,去掉了原作者的权利,不产生新东西,不是二次创作,是一种必须谴责的偷窃行为。

我受版权的思想影响很深,认为二次创作乃至多次再创作是未来伴随着新媒体时代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解构、剪辑、修改、再创作是家常便饭。事实上我们也很适应各种二创。表情包不就是吗?

创作本身就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上的东西,完全的创新并不存在。再创作也有很多语境,艺术家设计师们把已有的作品剪辑挪用做蒙太奇是很普遍的手法,直接的致敬更是不缺,只要表达了新意义,就是新作品。

有时候我觉得对借鉴的喊打矫枉过正。任何创作都不可能建立在凭空想象上。区别只在于有的学得像,有的学得不像,有的揉了揉,有的没动脑而已。

梵高莫奈安格尔……你认识的所有名家都借鉴过,然后又发展出自己的新东西,太自然不过了。我个人对这方面的标准就是:有没有内化过,有没有使用新元素,有没有表达新东西才是二创的本质。

元素的重组、新材料的运用……哪怕套的壳子一样,也是新东西。Eames一把椅子有超过500个变体,全都一眼叫你认出来它是Eames的原作,但每一个都是新设计。一朵藤花用硬质塑料做和用点花液做和用水彩画,就是三种媒介三个作品。

任何一个创作者,能表达出自己想象中的50%就很不容易了,如果单纯地去模仿,那哪怕完全复制,和原作审美上的差距就是1:4。从创作价值来说就是1:100。

二创更多指的是依附于原作的再次创作。之前有个脑洞很大的家伙把《一一》剪辑了一个个人剪辑版,被骂得狗血淋头。其实我觉得如果都这样要求就很无趣了。

同人作者们是在文本盗猎,把人物从原作中脱出来,按自己的想法搞CP,都是很酷很有趣的事,在其中产生了很多新东西,很蓬勃。我理解二创的意义很多时候也在于此:丰富了原作看不见的空间,延续了原作的生命力,展现了多种多样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创作者分歧这个事儿,在二创里,大概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有的人觉得二创也是我的创作,我想怎么搞怎么搞,有的人觉得二创最重要的是遵循原作精神,不然你干吗不去原创。

基本上,我的观点是:只有好不好看的作品,没有该不该做的创作。任何一个作者完美复制自己的作品都做不到,何况再创作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癖好和自我约束机制,这是纯粹个人选择,以此来要求其他人是很没道理的。

当然有作者很讨厌被二创,觉得我的东西你给我切割剪辑变化了,把原作者的意图都扭曲了。

我个人是觉得,如果一个作品能够刺激别人花心思花力气去为它创作新的作品,我作为创作者来说是非常高兴的,至于这个再创作是不是在我预想之中,有没有扭曲我的本意,那真的无法控制。

现在这个互联网时代,任何一个作品呈现出来之后,会被各种角度去解读,被误读太正常不过,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对于二创,怀着恶意和怀着善意去再创作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只有结果能决定创作的好坏——还是刚才的观点,做得好值得夸赞,做得不好的被批评也理所应当。批评和赞美都应该基于作品本身。

和原创比起来,再创作总是低一级,仿佛因为借用了别人的元素就具有立场瑕疵,可是二次创作大概也是最不在乎结果的。

不客气地说,大部分的粉丝作品都距离杰作万水千山,但不妨碍玩得开心啊。能够有一个载体去促使人去思考创作,无论结果,我觉得对个人来说都是很好的释放渠道。





大湖名城


题目并没有说到那种门类的的作品!因为我是一个热衷于摄影的人,算是个爱好者吧!那就以摄影为例说道说道摄影的二创吧!

方法分几个方面来谈谈:

①以往我们在黑白胶片摄影时,得到一张暗环境下的暗调子照片,那么我们在照片的放制过程中,采用局部加光或减光的控制曝光就可得到一张低调照片,这张放制的照片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其表现形式的调优于原调,表现氛围更好。

②照片在拍摄过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不理想,成片时的二次剪裁,后期的调整背景的明暗、虚实,加强或减弱色彩的明度、饱和度,使之形式更易于表达内容。

③摄影的彩色照片,通过撤色,转变成以明暗影调黑白来表达,加强其表现的思想性。

④数码时代,一张摄影作品为趋向完美,可进行画面内部的添加和删减,使之更趋与创作要求。

⑤摄影作品通过内部元素装帧和外部边框,使作品形式更鲜明,视觉表达更强烈。

摄影这种艺术,是表现瞬间的视觉艺术,是靠内容与形式的紧密结合而完成的!进行二次创作就是为了尽显作品的性格,达到形式更完善,内容通过上述的形式表达的更突岀。

以上为我所理解的摄影二创吧!分享岀来希望有所用途!

下面照片是通过二创之后的最终效果:


夏冰雪先生


二次创作又称再创作,是指使用了已存在著作物的文字、图像、影片、音乐或其他艺术作品。而这些作品则称为“二次创作物”。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并实施了复制、发行等行为,未获得作者许可的二次创作,无论原作品的改动程度多少,均构成侵权。如果只是很少一部分的借鉴,也没有原作者许可,对原作品的内容没有进行本质的改动,因此,你的二次创作可能侵犯了复制权。如果你对原作品改动程度很大,或者你的创作作品中引用了原作品的很多内容,在没有原作者许可的情况下,你的行为则可能构成侵犯改编权,也可能被原作者追究你的侵权赔偿责任。由于创作基础不合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但是,如果二次创作后的作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虽然也构成侵权,但是也可能构成改编作品,享有著作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十四)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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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2次元




禅-简单的表示


找下原图了吗




五贯时川


你好,爱看动漫的小鑫来回答问题了:

二创的意思很好理解,通俗易懂就是第二次创作,打个比方看见某一段很好的视频,你可以添加自己的图片,水印,字幕或者是配音,这都是最简单的二创,但是前提是你不能侵犯别人的版权,这样是很容易被投诉的。

其次,如果你可以熟练使用剪辑工具的话会更好,你可以截取多个片段进行拼接,把最好的精华部分提取出来给光大的读者,让大家看见你的才华,才能更关注你支持你。

但是你一定要记住一点,自己一定要有恒心,二创是一个很耗费时间和精力的,有可能你努力了两个小时的作品也会被告侵权,不管怎么样都希望你在创作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爱看动漫的小鑫


四大名著是原创,有著作权,改编成影视剧就是二创,具体二创改编成剧本的人叫编剧。编剧只拿加工费,没有作品版权。

很多优秀小说拍成影视剧都是这样。

莫言的小说《红高梁》改编成电影时,导演張艺谋让他自己编成电影脚本,他却搞不懂剧本的时空切换和蒙太奇手法,没办法,只好另拉了两个人合作编剧,自己的作品加工费要分出一些了。

有些文学作品并不特别出彩,或者说有些看不懂,思想限制想象,但经过编剧二次创作再加工,反而特别出彩,还是張艺谋的电影《活着》相当经典,原小说却一般。

同理,有些原著绝对精品,二创后却不伦不类四不像,如电影白鹿原。

此外还有歌曲的二创,如08奥运主题曲,原编曲填词是小样初稿,常石磊润色后才成现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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