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市监局发布消费警示丨青县市监局致消费者的一封信


沧州市市监局发布消费警示丨青县市监局致消费者的一封信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3·15消费警示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市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减少外出,众志成城,共抗疫情,这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广大消费者的网购需求,同时也易引发各类消费纠纷,如哄抬价格,没有明码标价,怀疑产品假冒伪劣、不正当渠道购进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情况,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希望广大消费者在此期间能够理性消费、科学防护、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合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


一、外出购物,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时间,尽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外出购物,要加强个人防护,在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购物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手套。


二、理性消费,不盲目抢购囤积。

当前,为抗击疫情,鼓励广大市民“宅”在家,适当存储一些日常生活必须品是必要的,但不要盲目抢购、大量囤积物品。重大疫情面前,市场供求造成价格出现小幅波动实属正常,但市场供应不会产生大的变化,广大消费者切勿跟风抢购,尤其是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生活必须品等重要物资,大量购买既浪费,也会对市场造成冲击。


三、微信购物,建议谨慎选择。微信作为一款社交软件近年来迅速普及,不少人紧盯这一平台,使其逐渐成为网购的延伸物,利用微信社交平台即“朋友圈”“微信群”等从事广告宣传、商品销售等活动,已经成为一种购物的新模式,与此同时,产生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发生。

微信购物容易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商品质量无法保障,消费者不能依赖卖家的自律;二是对于虚假宣传的商品,消费者没有辨别能力;三是交易没有发票,无法证明交易行为的存在;四是出现纠纷,双方若协商不成,卖家把买家拉进黑名单,买家就无法联系到卖家;五是产品出了问题,售后服务不好保障。因此,建议消费者谨慎选择微信购物。


四、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自然才会生态平衡。野生动物携带病毒、传播疾病,其实是早已有之的常识,但由于利益的驱使,野味已成为了全球第三大走私对象。野生动物的交易和滥食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广大消费者应强化消费责任意识,主动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坚决不购买、不消费野生动物,不做违法经营者的“帮凶”。同时要主动参与执法监督,积极举报滥食和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一旦发现线索,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


五、积极监督,依法维权。发挥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特别是疫情当前,凡捏造、散步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御用品、日常消费品、食品等;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是因为疫情原因,消费者预定的饭店、旅游等商品和服务不得不取消和延迟无法履约时,与商家产生纠纷等。遇到上述情况均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权。


六、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拨打12315热线。

2、网上投诉:全国12315线上投诉平台非常便捷,并支持网页、APP、微信、支付宝、百度等多种便捷登录方式,当大家遇到12315热线电话忙线时,可从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应用里搜索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不但24小时无限制,而且可以同时上传证据,实时查看处理结果。

3、来人来信。切记举报或投诉时要提供被举报或投诉主体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致广大消费者:

在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围绕“凝聚你我力量”的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能,创新维权机制,致力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使广大消费者更好地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来,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进行线上“零接触”购物或到实体店购物时,选取证照齐全的市场主体进行交易;线上购物收取快递时,将外包装消毒后带入室内;到店购物时,优先选择就近和通风条件好的经营单位并主动配合做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

二、快速购物不久留。进入经营场所后快速选择所需商品,不在人多的地方聚集久留;排队缴费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尽量减少言语交流,尽量不触碰公共设施;回家后第一时间用流动的水和皂液清洗双手。

三、仔细查验货品质量。要主动询问和查看商品的进货情况,如注意观察存放散装食物或熟食的容器是否密闭,必要时可提出查看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尽量选择带包装的商品;尽量不购买打折、促销商品。

四、注意保存相关凭证。购物时索要并注意保存有关凭证,如发现购买的商品变质、价格与标价不符、缺斤短两、商品已过保质期等侵害合法权益的问题,可通过购物凭证进行维权。

五、农资消费做好规划。购买农资商品时要注意查看标识是否规范,谨防假冒伪劣,尽量采取“少次多量”方式自主购买;索证索票并留存少量样品,一旦发现问题可以此为证据进行投诉维权。

六、互谅互让理性维权。遇到消费纠纷时,尽量协调沟通解决,减少社会压力和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如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及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维权,条件允许的也可直接到就近的消费者联络站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解决问题。

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