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以22100万元竞得的PS挂-2011-1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政府回收。
据悉,PS挂-2011-18号总面积59672.22㎡(约89.5亩),土地用途为商住及配套设施用地,这次政府收回不知是否会重新上线拍卖?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PS挂-2011-1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PS挂-2011-1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莆自然资〔2020〕4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PS挂-2011-18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1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2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3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4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5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6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7号),总用地面积59672.22平方米。
二、同意采取收购方式收储上述土地,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审核复核确认的评估价格作为收储补偿费用进行结算并由市财政局通过市土地储备中心以收储成本的方式拨付返还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该幅土地收回后,作为市政府储备地,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做好土地收储和供应的前期工作,市发改委、住建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实施。
四、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你局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的需求,适时公开出让供应市场。
五、同意莆国用(2011)第N2011381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2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3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4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5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6号、莆国用(2011)第N201138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予注销,具体手续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有关规定办理。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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