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人買口罩要小心上當,最近以口罩為誘餌的騙局多人上當

近期,甘肅檢察機關通過提前介入,嚴格把關,依法從快審查批捕了一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藉口罩等防控物資緊缺之機,以銷售口罩為名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案件。

蘭州新區

2月20日,蘭州新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馬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經查,1月27日,馬某某在無口罩可供銷售的情況下,從網絡上下載擺放N95口罩盒和N95口罩的照片,在手機交易軟件“閒魚”上發佈銷售N95口罩的信息,並以發送交易付款截圖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後促成交易。收取貨款後,馬某某立即將被害人刪除好友或不回覆消息。1月28日至2月6日,馬某某先後通過只收貨款不發口罩的方式,騙取7名被害人現金共計3720元,並將騙得的貨款用於支付個人債務。

2月7日,接到受害者舉報後,公安機關成功將其抓獲,2月16日,蘭州新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2月19日,公安機關提請蘭州新區檢察院對馬某某審查逮捕,該院經依法審查後,次日即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蘭州市城關區

2月24日,蘭州城關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王某依法批准逮捕。

經查,2月1日,王某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為謀取非法利益,利用以他人身份註冊的微信號在微信群和朋友圈發佈虛假N95口罩銷售信息及付款截圖,吸引有購買口罩需求的被害人購買。收取貨款後,王某以快遞手套冒充口罩或發送假物流單號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後繼續行騙,之後又以刪除好友、不回消息等方式失聯。自2月1日至2月10日,王某共騙取三名被害人現金共計9.56萬元,並將騙得的貨款用於償還個人債務及消費。

2月10日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2月13日,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2月14日,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2月24日,公安機關提請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對該案審查逮捕,當日該院即依法審查並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蘭州人買口罩要小心上當,最近以口罩為誘餌的騙局多人上當


平涼市崇信縣

2月28日,崇信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張某依法批准逮捕。

經查,1月至2月,張某在無口罩現貨的情況下,利用疫情期間人們急需購買口罩的心理,在其微信公眾號、百度貼吧等公共社交平臺上發佈“口罩現貨,有需要的聯繫”的虛假信息。被害人先後通過微信公眾號私信、QQ等方式聯繫張某購買口罩,張某以預先收取定金為由,騙取兩名被害人11萬元後失聯,並將騙得的貨款大部分於充值網絡電子遊戲。

2月14日,公安機關對張某涉嫌詐騙立案偵查,2月19日,崇信縣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2月25日,公安機關提請崇信縣檢察院對張某審查批捕,2月28日,該院經審查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白銀市靖遠縣

3月3日,靖遠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劉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經查明,劉某某因公司經營不善負債100餘萬元。為償還巨大債務,劉某某開始通過網絡賭博進行還債。1月17日,劉某某因在家中沒有收入,銀行貸款、私人欠款都逼得比較緊,遂萌生通過網絡售賣口罩為幌子騙取他人錢財,用於在博彩平臺上賺錢還債的想法。2月14日至2月16日,劉某某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微信發佈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虛假廣告,騙取2名受害人貨款共計21.2萬餘元,並假借各種理由推脫不予發貨,不予退款。後劉某某將騙得的21.2萬元全部投入網絡賭博平臺進行賭博。

2月19日,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並於2月27日提請靖遠縣檢察院對劉某某審查逮捕。3月3日,該院經審查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辦案檢察官提醒您

當下,口罩成為社會公眾面對新冠肺炎疫情進行自我保護、避免傳染的首要選擇。部分犯罪嫌疑人通過在網絡社交平臺發佈銷售口罩、付款截圖、物流等虛假信息,取得被害人信任後詐騙財物,不僅侵害了廣大群眾的利益,也擾亂了疫情期間的社會秩序。廣大群眾要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和鑑別能力,儘量通過藥店等正規途徑購買防疫用品,不輕信陌生人在社交平臺發佈的有關銷售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資的信息。如果發現受騙,要第一時間報警,並保存聊天記錄、付款記錄、物流單據等憑證,以及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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