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同一地點同一人

1982年,一位鄰居為我和小夥伴拍下了兩張黑白照片。

33年,同一地點同一人

33年,同一地點同一人

2015年,我和兒時的小夥伴來到當年拍照的地點,還好,房子還在,只是主人換了,向主人說明來意,又拍下了照片。

33年,同一地點同一人

33年,同一地點同一人

33年,感覺就是一瞬間的事,我和小夥伴們戲稱,照這個拍照的頻率,我們最多還能再拍兩次。。。

PS:沒想到這組照片會受到這麼多人關注,有人感慨,有人質疑,在這裡統一解釋一下。

1、關於我和小姑娘的關係。我和照片中的小姑娘是鄰居,她比我小一歲,小時候我們大概七八個小夥伴經常在一起玩耍,後來隨著年齡的增長,有很多年中斷了聯繫,前幾年又聯繫上了,我們幾個兒時的小夥伴們還偶有聯繫,聚過幾次,聊的都是小時候的事。我和照片中的小姑娘現在各有各的家庭,平淡而幸福,並不是所有的青梅竹馬都會在一起。

2、關於1982年的兩張照片。有眼尖的讀者說兩張照片不是同一地點,的確,1982年當時拍照片的時候,鄰居先去我家拍了我坐在我家院子裡的照片,然後又去鄰居小姑娘家拍,我記得當時我自告奮勇地幫忙扛著三腳架跟著去了她家,於是我又蹭了一張合影,所以第一張照片是在我家拍的,第二張照片是在那個小姑娘家拍的,是在同一個家屬院,但不是同一個家庭。

3、關於拍照的地點。當時我們的父母都在我們縣城一個算是國企的單位工作,我們住在家屬院,其實那個家屬院很小,現在父母工作過的企業早已停產,家屬院已經破舊不堪,現在是多數是一些打工的在租住,因為偏離城中心,所以一直沒有拆遷改造。

4、關於照片的真實性。好像是在2014年的時候,我們十來個兒時的小夥伴聚會,我就說起了當年拍的那張照片,我們就決定再去當時的地方再重拍一次,一直到了2015年的一天,重拍的計劃才成行。很慶幸當年的我家和照片中小姑娘的家都有人在家,給人家說明來意,人家就讓進門了。當時還帶上了單反,還特意讓愛好攝影的一個小夥伴來拍,為了讓姿勢和角度儘量和33年前相似,提前把小時候拍的照片存到手機上,在拍攝現場拿著手機反覆對比調整,拍了半天才拍好。原來是我家的那戶人家在院子裡蓋了一個小屋,小屋的位置正好就是當年拍攝者站的位置,所以我的那張對比圖片中,兩張照片的角度稍微不同,這也是沒辦法的。我想告訴大家,除了把相隔33年的兩次拍攝的照片放在一起,並稍微美化了一下,兩張對比圖片沒有作任何PS和修改。

本來這兩張對比圖片只是自己保留著作紀念的,後來覺得應該讓更多人看到,因為時間過的太快了,一轉眼我們就老了,終有一天我們都將離開這個世界,希望大家都能珍惜時光,珍惜身邊的人,好好地度過生命中的每一天。

再次感謝大家的關注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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