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萬元購買的承兌匯票“賣出”了60餘萬,漂流四次終被發現是偽造


1.1萬元購買的承兌匯票“賣出”了60餘萬,漂流四次終被發現是偽造

秦淮政法 2020-03-13 17:39:24

“老於,不好了!你這張匯票,銀行的人說是假的,銀行已經報警了,你趕緊來一趟!”電話裡,於亮聽到消息,呆呆的愣在原地,一時間大腦彷彿停止了運轉,不知道該如何消化這個“晴天霹靂”的消息。隨著一通電話,一件票據詐騙案逐漸浮出水面。案件中這張匯票幾度易手,最後經手的幾個人都對此不知情,那麼假匯票是從而來呢?

幫朋友兌換的匯票,怎麼感覺不太對?

2019年3月8日上午,於亮接到老朋友魏倩的一通電話。“老於啊,我有個朋友,他手裡有一張七十萬的承兌匯票,他現在急需用錢,你能不能幫忙把這個錢提出來?”電話中,魏倩表達了自己的請託。於亮想了想,答應魏倩以收取兩個點手續費幫忙提出匯票裡的錢,也算是在情理之中。當天,魏倩親自將承兌匯票送到於亮的單位,當面交給於亮。於亮和魏倩是二十多年的老朋友了,相互十分信任,匯票到手後,於亮只是粗略的瞟了一眼。這是一張6個月的承兌匯票,面值70萬元,開票行是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武進支行,出票人是江蘇某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收款人是常州市武進區某設備租賃站。確定無誤,於亮順手將匯票放在辦公室的抽屜裡,讓家人通過銀行轉賬,將扣除點費後剩餘的匯票金額68.6萬元,轉給魏倩提供的李文迪的銀行賬戶中。

幾天後,於亮想起了匯票的事情,趁著工作空閒的時間,便拿出匯票仔細端詳了起來。這一看,於亮的心裡瞬間有些發慌。因為工作的關係,於亮平日裡也經常會用到匯票,多少有些粗淺的鑑別能力。他將手中的匯票仔細地輕輕搓了搓,發現這張匯票的紙質手感與之前自己過手的匯票不太一樣,稍有些厚。猶豫了一會,於亮撥通了魏倩的手機。“小魏呀,你前幾天給我的這個匯票,我今天才仔細看,感覺有點問題,你看你什麼時候有空,咱們去銀行去驗一下。你別和你那個叫李文迪的朋友講這個事情,側面和他保持好聯繫……”電話中,於亮還不忘交代魏倩盯緊李文迪。

一張匯票讓三個經手人都懵了

3月12日,於亮和魏倩兩個人來到單位附近的銀行進行查詢。銀行的工作人員拿到匯票後,大致觀察了一下,言語中透露出匯票有問題的意思。最終核實匯票真偽要通過機器程序,需要一些時間,因為於亮下午還有要緊的工作,便留魏倩一個人在櫃檯等候,匆匆離開了。一個小時後,魏倩得到了銀行工作人員的明確答覆:“您好,您這張票號為3140005122154763的承兌匯票,因為防偽標記錯亂,無法通過驗票儀。並且存在紅外情況下票號無法顯示、票號有塗改痕跡、缺少防偽暗記的情況存在,可以確定您的這張承兌匯票為偽造匯票。因涉及違法行為,我們已經直接進行了報警,請您不要離開,等候警察處理。”

魏倩聽後,立刻告知了於亮匯票情況,並跟隨接警的辦案民警前往派出所。隨後,於亮也火急火燎地來到派出所。根據於亮和魏倩提供的情況,第二天,警方通知李文迪配合調查。李文迪到案後,表示這張發票根本不是自己的,自己也不知道匯票是偽造的。“這個匯票是我一個幹工地的朋友給我的,叫胡鵬,他跟我說這張匯票是工地老闆給他的預付款,著急用,讓我找人幫兌一下,還說兌不了可以退給他。因為我也不懂這個,我就找魏倩幫忙,兌換後胡鵬就在我開的店面附近找了幾家銀行和我一起把錢取了出來,沒有提贖回的事情。”派出所裡,李文迪講述著自己的經歷。在派出所錄完口供後,被朋友欺騙的李文迪氣憤地來到胡鵬家,準備讓胡鵬把事情交代清楚。哪知心虛的胡鵬在說話的過程中,找機會從自家三樓的陽臺窗戶逃竄而出。

2019年3月14日,胡鵬最終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對於這張偽造匯票的來源,胡鵬給出了一個說法:“月初的時候,我在停車場碰到一個人給我打招呼,說看我開著奔馳,認識的人多,路子廣,問我能不能幫忙兌一下手頭的匯票。我從來沒有接觸過匯票,他說會給我好處費,我說給他打個條,並且先給他11000元的手續費用,連我的手機號、車牌號都記在上面了。我問他要聯繫方式,他只給了我一個微信號碼,後來我們就分開各自走了,那個人的微信聊天記錄我都給刪了。”

胡鵬在到案後,一直堅稱自己對偽造承兌匯票的事並不知情,僅僅是從他人處取得的。但是這番完全不合邏輯的辯解,並沒有讓本案的承辦檢察官相信。檢察官認為,首先胡鵬僅支付11000元錢就能從他人處獲得一張開票金額為7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顯然不符合正常的交易習慣;其次,胡鵬和對方事先並不認識,雙方之間沒有任何信任基礎,如果該匯票本身沒有問題,作為匯票的持有人是不可能輕易將如此大額的匯票交給陌生人的;最後,胡鵬在得知匯票是偽造的情況下,沒有像李文迪和魏倩一樣,選擇第一時間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反而在李文迪找上門時選擇逃跑,並第一時間刪除了“上家”的微信記錄。以上種種都是本案的邏輯疑點。

最終,在檢察官的訊問下,犯罪嫌疑人胡鵬坦白了全部的犯罪事實。原來,2019年初,胡鵬需要一筆資金,便在網上搜索貸款的相關事項。突然有一天,一名男子(另案處理)給胡鵬打來電話,說承兌匯票可以進行抵押貸款,隨後,胡鵬以11000元的價格從男子處購買了一張面值70萬的匯票,匯票到手,胡鵬想著與其用偽造匯票辦理貸款,倒不如直接將偽造匯票賣出去。之後,便展開了一場匯票的“漂流旅程”。另查明,胡鵬在被調查期間,分別在3月18日至3月27日,分四次將騙取的全部錢款退還,取得被害人諒解。最終,犯罪嫌疑人胡鵬因犯票據詐騙罪,於2020年1月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扣押的偽造承兌匯票依法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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