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年前勒龐的《烏合之眾》,早已揭示網絡暴力的緣由

1990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首次發佈的《人類發展報告》,公佈了“人類發展指數”,按預期壽命、成年人識字率、實際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三個變量計算。

識字率能反映出一個國家教育普及的程度,也可反映出一個國家的發展水平,同時在某種程度中也可以反映出國家的政局安定性。

據2019年8月《焦點訪談》播報,我國識字率從1949年的20%上升至2011年的95.92%,這歸功於我國發展和基礎教育的全面普及。

125年前勒龐的《烏合之眾》,早已揭示網絡暴力的緣由

我們相較於70年前的我們,在科技上,經濟上都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識字率也大幅提高。但教育的普及並沒有帶我們走出群體無意識,網絡暴力、互聯網群體性運動日銷呈上,絲毫看不出文明的跡象。

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討一本1895年出版的書籍《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作者古斯塔夫·勒龐。

這是一本研究大眾心理學的著作。在書中,勒龐闡述了群體以及群體心理的特徵,指出了當個人是一個孤立的個體時,他有著自己鮮明的個性化特徵,而當這個人融入了群體後,他的所有個性都會被這個群體所淹沒,他的思想立刻就會被群體的思想所取代。而當一個群體存在時,他就有著情緒化、無異議、低智商等特徵。

125年前勒龐的《烏合之眾》,早已揭示網絡暴力的緣由

這是一本充滿傲慢與偏見的書,作者觀察了當時法國群體的特殊心理與思維方式,對個人與群體的迥異心理進行了分析。

雖然大量觀點,為作者主觀敘述,並沒有嚴格的哲學論證,但不得不說,即使放置於125年後的當今的中國互聯網社會,你還是會為他當時的觀點拍案叫絕。一幕幕的歷史,正不斷在互聯網上演,好似我們和當時的他在經歷著同樣的世界。

什麼是群體?

群體指的是,擁有共同目標、方向,並在追尋過程中,形成新的特點的人群,僅是人群的聚集不能稱之為群體。

例如,週末下午,街心花園裡聚集的人群,有人在打鬧玩耍,有人在散步,有人在鍛鍊身體,這些都不能稱之為群體。

但如果換一個情景設定,週末下午突發大火,居民從樓房中逃出,聚集在街心花園避難,並且共商計策,一同救火,這些人就是有共同救火目標的一個群體。

125年前勒龐的《烏合之眾》,早已揭示網絡暴力的緣由

另外,群體也無需要物理地點上集合,擁有共同心理目標而集合的人群,也可稱之為群體。例如,互聯網上,為了共同目標,網友天南地北地在網絡集合,去討伐對立面的網絡組織,也被設定為群體。

集體無意識

一個人在個體情況下,不會做的事,但是當他身處群體時,可能受到人數的鼓舞,或者他人的傳染、暗示,就會做出截然不同的反應,這種反映可能更好,也可能更壞,但一定更極端。

例如,一些英雄主義的壯舉,這類行為一個人的時候是做不了的。但人多勢眾,壯膽之後可能就做出來了。犯罪也一樣,本來是個人不敢幹的事情,因為人多,壯膽以後也就幹了,好像在集體裡犯罪就會法不責眾一樣。

125年前勒龐的《烏合之眾》,早已揭示網絡暴力的緣由

群體在智力上總是低於孤立個體,但是從感情及行動力的角度來看,群體可以比個體表現得更好,或者是更差,但一定是更極端。

網絡暴力就像這樣,鍵盤俠們現實生活中可能是品學兼優的學生、少言寡語的普通人,並不會幹出格的事情。但當一個共同的心理目標出現時,可能是為了捍衛他們的偶像,或者捍衛某種興趣愛好,他們集結成一個集體,以更強的行動力,更惡毒的詞彙去攻擊對方,但呈現的狀態、行為、言論往往更愚蠢,彷彿“無名氏”就“不必承擔責任”。

群體的形象思維

勒龐認為,群體的情感包含衝動、多變、缺乏理性、沒有判斷力和批判精神、易受暗示和輕信。

群體不會做任何預先策劃,他們可以先後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發,但他們又總是受當前刺激因素的影響,就像被風暴捲起的樹葉向著每個方向飛舞,然後又落在地上。

群體全憑本能反應,有什麼刺激作出什麼樣的直接反應。群體不對達成訴求中間會遇到的困難做評估,更不願意去理解,數量上的強大使他們感到自己勢不可擋。

群體永遠漫遊在無意識的領地,會隨時聽命於一切暗示,他們失去了批判能力。在群體中間“不可能的是不可能存在”,這也就是為什麼謠言盛行的原因。

125年前勒龐的《烏合之眾》,早已揭示網絡暴力的緣由

以上這些,看似絕對,但不無道理,從互聯網爆發的一次次群體性運動就可見一斑了。

每當一個熱門事件,若觸及到某方利益,就會有一批網友自發組成群體,對事件進行維護或者反擊。


多數網友都不會去追究事物的本質,而是傾向於聽取一些意見領袖關於此次事件的比喻,最常用的句式就是,“某某事件就好比……”只要這個比喻打的動情,打的簡單易懂,記住一定要動情和簡單易懂,因為群體只具有形象思維且智商較低,而這個打比喻的過程,就是事實扭曲的過程,真實跟比喻之間邏輯關係是不重要的。只要訴諸感情,群體就會被打動。


於是更多的網友加入群體,選擇站隊,開始攻擊、辱罵、扒皮對方陣營。在已經形成的群體裡,網友個人的意志是被裹挾的,即使平時獨處冷靜清醒的佼佼者,一旦匯入群體,個人都會被感性所支配,被群體所裹挾,意識趨於群眾的平均水平。

群體的道德

那群體到底有沒有道德呢?按照勒龐的觀點,這取決於你怎麼給道德下定義。

如果道德指的是尊重一定的社會習俗,不斷抑制私心的衝動,那群體是不道德的。

但如果道德是指意志品質的體現,比如說捨己為人,自我犧牲,不計名利,獻身精神,那群體經常會表現出極高的道德境界。

125年前勒龐的《烏合之眾》,早已揭示網絡暴力的緣由

結語

“有意識人格的消失,無意識人格的得勢,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傳染作用而轉向一個共同的方向,以及立刻把暗示的觀念轉化為行動的傾向,是組成群體的個人所表現出來的主要特點。他不再是他自己,他變成了一個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

當個體具備勒龐所描述的特徵時,一個群體便產生了。在網絡社會中,即使上千網友彙集在某個討論區內,也並不能成為一個網絡群體。

但是,在某件重要事情的影響下,“他們的思想可能因暗示和相互傳染而轉向一個相同的方向。”這個時候,網絡心理群體就誕生了,他們便獲得了一種集體心理,具備群體的特徵。

而群體行為中的衝動、傳染、易變和從眾;情緒的誇張、單純性和短暫性又會衍生出更多令人窒息、甚至不可挽回的後果。

請不要被情緒裹挾,保持清醒,做一個獨立思考的第三方。

(全文結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