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頓獲大獎提名,而孫楊上訴期將至

體育速讀訊:

▶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判定孫楊敗訴,並處以禁賽八年的決定後,孫楊第一時間就表態:

“考慮到國際體育仲裁院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已經委託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但是上訴期是有時間規定的,半個月已經過去了,卻還未見任何動靜,網友還是很關心這件事,所以到底還上不上訴了呢?

霍頓獲大獎提名,而孫楊上訴期將至

★不過大白楊的競爭對手霍頓卻混的“如魚得水”,就在近日剛獲得一項大獎提名。美國媒體給他頒發了一項:“兒童最受歡迎體育明星”提名。因為霍頓無論是在新西蘭還是在自己的國家在澳大利亞都很受歡迎。但考慮到它是西方運動員,而且一直反對孫楊,所以這個獎項具體是什麼原因給他提名,就不得而知了。

霍頓獲大獎提名,而孫楊上訴期將至


▶自判決之日起,孫楊有30天的上訴期,這已經過去了半個月,而且受到疫情的影響,很多國家都禁止大型的人員活動。所以對孫楊也是有影響的。

就在近日,美媒ABC中文網發文章:《孫楊被描繪成嗑藥騙子,其實背景是這樣的》。

霍頓獲大獎提名,而孫楊上訴期將至

而在3月12日英媒《Insidethegame》刊登了前英媒《金融時報》體育主編歐文的長篇文章《對於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疑問,對於一個運動員真的需要在八年內檢測180次嗎?》

歐文撰文質疑:為何的八年給孫楊檢測了180餘次,有必要這麼折騰人嗎?而且如此頻繁的給一個運動員做檢測,不是在浪費公共資源嗎?

霍頓獲大獎提名,而孫楊上訴期將至

▶歐文並且還提出其它的質疑,就是質疑採集人員的證件問題,因為

按照規定所有樣品採集人員都必須佩戴證件,而不是隻有主檢察官。但是國際興奮劑檢測機構卻已不是強制規定為理由駁回了孫楊的訴求。所以英媒質疑這不是雙標嗎?為何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就可以放寬規則呢?

★大家也都知道,即使上訴孫楊能夠勝訴的幾率也是非常小的,尤其是直接挑戰權威機構、也就是制定規則的“裁判”。要知道規則是人家制定的,解釋權在人家手裡;人家可以和你玩文字遊戲,凡是對自己不利的證據,人家就可以用,“不是強制執行來搪塞”,但是自己有利的對孫楊不利的就可以用放大鏡去擴大,仔細並且嚴格執行。所以你怎麼和人家玩呢?

霍頓獲大獎提名,而孫楊上訴期將至

▶其實對於孫楊這件事,雖然我們不是當事者,但是從種種證據可以看到,當晚孫楊的確有錯,他不應該讓保安把血樣砸碎,讓人抓住了把柄。但是我們也不能忽略了前提,那就是對方有兩名工作人員,並沒有證件,並且還對著他拍照。所以這件事雙方都有錯,但就判罰而言,雙方都有錯的前提下,只是懲罰了孫楊一個人。而且對孫楊有利的證據,規則的制定者、也就是孫楊的對手,還給否決了。所以人家既是裁判又是球員,你挑戰裁判的權威能有好結果嗎?是吧?

▶其實作為中國的網民,多數都是比較理性的,無論是誰對誰錯,只要是公正的判罰我們都能接受。既然你做錯了事情,就要接受懲罰,但前提是不能雙標、要公證。尤其是制定規則的機構,更要以身作則、要堅持原則,而不能對自己就放寬規則,對別人就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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