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建立会商制度 构建互动格局

广西新闻网恭城3月15日讯(通讯员 张艳)近年来,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协调工作机制,通过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的工作模式,构建纪委与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了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

规范会商组织,构建沟通平台。探索将会商机制由驻在部门扩大到全部监督单位,明确定期会商被监督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会议组织责任、参会人员和方式,提出被监督单位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定期会商由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组织,未设立党组(党委)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商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确定时间和内容,遇重大情况可邀请县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到会参加。

规范会商时间,实行定期会商制。明确定期会商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遇重大情况随时召开,及时通报重要情况,严格把控时间节奏,将定期会商纳入被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考核指标。

规范会商事项,做实事前监督。明确双方会上要通报“8+8”会商事项,即被监督单位通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单位被问责情况、上期会商需要整改内容、意见建议等8方面内容;派驻纪检监察组向被监督单位通报上级纪委监委决策部署、专项检查、日常工作、问题线索、廉政意见、廉情分析、问责建议、群众意见等8方面内容。

规范工作落实,做到掷地有声。要求各被监督单位对定期会商会议研究明确的事项要抓好贯彻落实,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次例会结束后30日内对各被监督单位贯彻落实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总结试点经验,让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通过建立会商制度狠抓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推动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系统累计开展检查135次,累计检查扶贫项目703项,涉及扶贫项目资金44562.746万元,发现问题情况29个,完成整改问题28个,移交问题线索4条,立案查处1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3人,建章立制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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