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烟头烧掉2119公顷草原,红原“2·12”草原失火案判了

2月12日,一男子因烟头处理不当,导致红原县瓦切镇发生草原大火,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数百名救援人员参与救援,用了72个小时将大火扑灭。11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当日上午,红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失火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泽让甲有期徒刑三年。

一个烟头烧掉2119公顷草原

红原县地处黄河上游,是黄河流经四川的重要区域,红原草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中国湿地保护区”。

2020年2月12日, 红原县瓦切镇发生草原大火,致使2000余公顷草原过火。

一个烟头烧掉2119公顷草原,红原“2·12”草原失火案判了

一个烟头烧掉2119公顷草原,红原“2·12”草原失火案判了

火情发生后,森林消防、公安干警、武警官兵等700余人投入灭火工作。经全力扑救,于当晚10时许将明火扑灭,后又多次复燃,前后历经72小时才最终将火灾扑灭。

一个烟头烧掉2119公顷草原,红原“2·12”草原失火案判了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在火灾现场起火位置发现了烟头,并于2月16日将嫌疑人泽让甲抓获。经审讯,嫌疑人泽让甲当日在现场放牧,吸烟后未将烟头熄灭,引发大火。

一个烟头烧掉2119公顷草原,红原“2·12”草原失火案判了

省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也在随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此次火灾的引发原因进行了通报,并要求深刻吸取红原县“2·12”草原火灾教训,加强火源管理,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经红原县林业和草原部门认定,此次大火造成草原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

被告人犯失火罪获刑3年

3月11日上午,红原县法院通过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为保证庭审语言交流的顺畅,庭审现场还请到了一名藏语翻译人员。

一个烟头烧掉2119公顷草原,红原“2·12”草原失火案判了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泽让甲吸烟烟头处理不当,过失致草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且其系成年人,长期生活在牧区,应当知晓吸烟可能引发草场起火,但盲目自信,认为不会引发火灾,造成草原大面积过火,数十户当地牧民生活严重影响,其行为应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在火灾发生后,被告人泽让甲主动扑救,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其行为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被告辩护人提出

被告人系将烟头按在有积雪的地方,并非主观故意随意丢弃,后因各方面原因导致火场起火,且在起火后,被告人也积极进行了扑救,应考虑减轻处罚。

“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火,当时因为忙着扑救,也就没有及时报警,没想会到这么严重。”法庭上,被告人泽让甲表示,当天火灾发生时只有他一人在场,当时正在放牧。他确有抽烟,在抽完烟后,将烟头丢到了一堆积雪上,之后便离开了,没有注意是否彻底熄灭掉。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泽让甲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异议。

后经法院审理宣判,被告人泽让甲因过失引起草原火灾,致使草原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事实,认罪认罚,主观恶意小,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宣判后,被告人泽让甲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释法

本案审判长程晓莉表示,被告人泽让甲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过失引起草原火灾,造成草原过火面积达2119公顷,属于农业部发布的《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的Ⅲ级,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事实,且自愿认罪、悔罪,在火灾发生后积极参与灭火,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红原县法院院长高德茂表示,火灾发生后,红原县法院全体未隔离干警第一时间奔赴火场参加救灾,累计参与灭火时逾30小时。

案件审理过程中,红原县法院按照阿坝中院“四圈四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求,依法惩处危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高压态势,坚守高原公平,维护云端正义,以鲜活个案审判提高群众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为维护"中华水塔”生态环境资源,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促进阿坝州“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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