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聞網訊 按照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加強2020年鄱陽湖及長江珠江江西段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2020年鄱陽湖禁漁期將於3月1日0時開始至6月30日24時結束,2021年開始,鄱陽湖也將全面實行禁捕。
為加強轄區水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同時為加強休漁期漁業資源保護,切實保護轄區水域生態環境,維護水域治安秩序。
3月7日上午,濂溪區公安分局水警大隊聯合港航、水利和農業農村局等涉水部門開展禁漁期湖區巡查行動。
行動中,大隊民警與各部門執法人員從海事處碼頭乘坐公安巡邏艇出發,北至鄱陽湖鞋山水域,南至屏峰水域,全程20餘海里。
一是檢查湖面上是否存在漁船捕撈作業等違法行為。二是查看湖中是否存在非法定製網和廢棄的網具,以免影響水生生物的生長環境和航道的行駛安全。
三是對湖面貨運船舶進行登船檢查,先是檢查船上人員是否佩戴口罩、是否存在體溫異常情況,然後詢問船舶的始發點進行判斷是否存在疫情隱患,隨後對船舶的相關證件和人員身份證件進行盤查,最後向船員們宣傳禁漁通告和叮囑疫情期間復工復產等注意事項。
此次巡查未發現有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存在。後期,大隊會繼續加強水域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各類水上違法行為,排查安全隱患,確保轄區水域平安穩定。
廣大朋友們,
疫情期也別忘了禁漁期,
特殊時期,
請大家注意自身安全的同時,
也要保護好鄱陽湖水生生物的生長環境,
讓我們一起,
維護好一湖“清”水。
(濂溪區公安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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