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了很多朋友同一个问题:如果让你不假思索说出看过的电影里最爱的一句台词,会是哪一句?
发现大部分人都一下说不上来。
就像很多时候,恋人让你说“我爱你”,换来的却是讷讷难言。
是因为真的不爱吗?
不是的。那只是因为很多时候,爱是不容易说出口的。
它太珍贵,常常被妥帖的藏着,轻易不肯拿出来给人看。又担心展示了,就被窥到了心事,被发现了那些藏在后面的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的痴和恋。
真正的爱,它不是三个字就能表达。它分散在千头万绪的琐事里,它躲藏在林林总总的细节里,在我们看过的书,听过的歌,写下的字句,拍过的每一张照片里,在每一个笑里,每一滴泪里,每一个百转千回的梦里。
或者,在每一部我们喜欢的电影里。
年龄渐长以后,开始觉得看电影哭是一件很没尊严的事情。所以很多时候,看一部电影于我而言,就像一场防守的战役——在心里筑起高墙,建起塔楼,小心翼翼提防。
可是太多时候,那闪烁的银幕里,还是有一个画面,一句台词,就像百发百中的狙击手突如其来的惊艳一枪。
于是墙倒楼塌,泪水还是决堤。
《冰雪奇缘》里,雪宝冲进宫殿救下安娜并把她拖到熊熊燃烧的壁炉边,安娜焦急地说:雪宝,你在融化!
雪宝回答:有些人值得让我被融化。
上一次在电影里看到愿意被融化的,是八公。它执拗地在车站等了9年,一直等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等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
生命的本能是为了更好生存下去而趋利避害。而爱,却常常让人违背自然规律。
真正的爱不需要聪明,不需要算计。
就像融化的雪宝,等待的八公,暗夜的吹哨人,走向疫区的逆行者。
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爱就是值得。
《马男波杰克》大概是世界上最丧的一部动画片了。里面的台词各种“毒鸡汤”,里面所有的人物都不快乐,各种各样的不快乐。
可是还是有很多人热爱这部动画片。大概因为它里面有着太多我们在生活里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真实,我们假装以为藏好了,那些不快乐就会消失。
你在深夜爆哭过吗?像《心花路放》里的袁泉面对爆开的水管和四处喷溅的水流。
然后呢?
然后你擦干眼泪,用各种工具和材料把水管勉强恢复原样,然后继续朝九晚五碌碌生活,等着下次的爆裂。
你会不会常常问自己: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糟心的事情永远比顺心的多?为什么那么多美好的事情却不能发生在自己身上?为什么明明觉得已经是最低谷了,还会一次次突破新低?为什么梦想越来越远最后无声无息?
《马男波杰克》告诉你,没错,这就是真实的生活。
波杰克9岁的时候写信给他的偶像骄马,问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自己不伤心。
骄马在节目里回答说:
波杰克,我像你那么大时我也伤心,经常伤心,我的家庭没有很幸福。但有天,我开始奔跑,一切都变得有意义起来,所以我不停奔跑。波杰克,当你伤了心就奔跑吧,一往无前地奔跑,不论发生什么。你的人生中会有人想要阻止你,拖慢你,但别让他们得逞。不要停止奔跑,不要回顾来路,来路无可眷恋,值得期待的只有前方。
也许只要跑得够快,够远,悲伤就不能追上你。
哪怕你跑得不够快不够远,也没关系,只要一直向前,别停留。
现实很强大,可是努力生活的人更加强大。
每一个在深夜痛哭的人,都是生活的英雄,谁也不知道他们第二天的微笑下面,是波涛汹涌的悲伤。
生活要继续,别停止向前。
“我爱你,德斯特,非常爱。但我不再喜欢你了。”
还没看《一天》的时候,先知道了这句台词。
当时我在想:喜欢和爱是可以分开的吗?可以明明有更深层次的爱,却没有了浅层次的喜欢吗?
不是有句话说:喜欢是浅浅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那么我爱你,却不再喜欢你,何解呢?
再后来,终于刷了《一天》,然后又刷了一遍。
明白了。
爱和喜欢的确是可以分开的。就像哪怕你再爱一个人,最后也会分开。
爱是唯心的,任性的,注定的;而喜欢,它是更加理性的,容易被客观改变。
爱是你明知道沉沦可是还是要爱,而喜欢,却可以在这时候理智的离开。
我很爱很爱你,可是只能陪你走到这里了,我无法控制对你的爱,可是你的明天却不再需要我的陪伴和等待。
爱上你,我无法控制和选择,可是关于我们的未来,我已不再期待。
你会说“再见”吗?
不是那种今天分别明天又见的那种“再见”,是挥手后,就再也不见的那种“再见”。
面对真正后会无期的分别,你说得出“再见”吗?
《蓝莓之夜》里说:
该如何跟你不想失去的人说再见?
我没说再见。
我什么也没说。
就这样走了。
当我们随口说出再见,是因为明白再见容易。
当我们闭口不肯说出再见的时候,是想一头扎进沙子里,假装不会分别。
比如朋友问我说为什么没有动笔写最爱的科比。其实原因和我至今没有去看科比的最后一场球赛一样。
我固执的认为,不说再见,就不会真正分别。
最美的告别,大概是我听过的一个故事。
一个男生爱上一个并不爱他的女生,当他知道这个女生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于是报了一个培训班,狂学了一个月的口琴,天生乐感奇差的他终于磕磕巴巴能吹出一首完整的曲子。女生离开前的晚上,他站在楼下的树影里,吹了一曲《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我曾经想象那个场景,夜色里,一个男生静静站在树下,琴声幽幽,时断时续。一曲终了,转身而去,再不回头。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我不说再见,因为我们不会真正分别。
前段时间不能出门,宅着把《钢铁侠》系列加上《复联》系列都刷了一遍。
原本一直以为自己最爱的是美队的,终于发现,最爱的,其实一直都是那个“毒舌”史塔克。
2008年,他一锤子一锤子敲打出了一个钢铁之躯。
2019年,他打了个响指,做了最后的告别。
托尼史塔克、花花公子、天才科学家、慈善家、亿万富豪……钢铁侠。
习惯了看着他炫酷的披挂上盔甲,合上面罩,亮起双眼,直冲云霄。
一直都忘了,其实他只是一个凡人。
他没有超能力,不会变身,不会飞檐走壁不会飞天遁地,挨打会咳血受冻会感冒。
重新看第一部钢铁侠的时候,才回想起,原来他也慢慢老了,法令纹深了,抬头纹多了,胡子花白了。
可是合上面罩,他还是那个无所不能的钢铁侠,以凡人之躯,可以比肩神明的钢铁侠。
美队说他不懂得牺牲的意义,可是转眼他扛着核弹冲入虫洞。
他和小辣椒说着劫后余生的生活,可是立刻,奇异博士就出现在他身边。
他原本可以拒绝战斗,和小辣椒生个孩子,安静度过余生。
可是最后,他还是倔强站起来,穿着残破不堪的盔甲,向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敌人冲过去,挥拳。
网络上一直有人争论最后的那个响指该让谁来打。
惊奇队长,奇异博士,雷神……
不,只能是你啊,托尼史塔克。
那个穿着臭屁的盔甲,玩世不恭香车美女的花花公子,自大毒舌的科学奇才,脆弱孤独的男孩,合上面罩点亮双眼就能燃起我们热血的——钢铁侠!
十二年前,年轻耀眼的他说出了那句话。
十二年后,他一字一顿又说了一次。
是开始,也是告别。
I am Iron Man!
我就是,钢铁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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