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关于受理王金平、王东旭、郭秀平、陈丽燕等7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9月18日收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王金平、王东旭、郭秀平等7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2020年1月13日退回公安宝坻分局补充侦查,2020年2月12日向我院重新审查起诉。为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以下事项进行公开。

案件主办单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22-29262818

立案时间:2018年11月9日

涉及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定期接访时间: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接访地点:宝坻区金融局信访接待室

公开方式: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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