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男女授受不親”,什麼樣的行為是古人眼中的“授受不親”

俗話說“男女授受不親”,想必大家都知道其中的意思,就是說男人和女人的動作不要親密,也是封建禮教一貫堅持的教條。舊指男女不能互相親手遞受物品,指儒家束縛男女的禮教。

古代為什麼說男女授受不親?裡面的“授”和“受”到底是什麼意思?其實,這句話其實還有後半句才是精華所在,讀懂了後半句,我們也會真正理解這句話的真實含義。

一、何為“男女授受不親”

俗語“男女授受不親”,什麼樣的行為是古人眼中的“授受不親”

這句話表面的意思是:男人交給女人東西,或者,女人交給男人東西,都不可以親自給,也不可以親自接。應該通過其他人轉交,或者放在桌上,讓對方拿走。

說明白點就是,男人和女人在送東西和接受東西的時候動作都不能太過親密,授受就是相互傳遞東西的一個動作。這只是一個必須把,傳遞東西時候動作都不能太親密,注意行為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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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半句“嫂溺而援之以手”,這是“權”,有個叫淳于?的人問孟子:既然是男女授受不親,那麼如果嫂子掉在水裡快淹死了,該怎麼辦?孟子回答說,如果眼看嫂子要淹死了而不救,這真是豺狼了。

孟子的這段話帶有深刻的辯證思維,如果說嫂子掉水裡不救,這是豺狼的行徑。男女授受不親,是正常的禮制規定,但是救人需要施以援手,孟子也認為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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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文字的角度來看:授受兩字本是同源,在古文字中是沒有授這個字的,只有受字,我們可以在篆書中發現受字的上半部分是一個“爪”,也就是手的意思,下半部分是個“又”字,也是手的形狀,當然“又”在古文中就是手的意思。

其實,“授”就是給予,表示主動的一方,而“受”表示接受,是被動的一方。正如同男女手拉手,男方主動去碰女方的手,為授,而女方被動接受這種拉手的信號,為受。而“親”就是指肢體上的接觸,比如擁抱、牽手等等。

隨著社會的發展,新的事物和現象越來越多,原來的字明顯的不夠用了,就這個受字而言,“手把手的給予”,所以造了一個“授”字來指代新出現的義項,這個字是形聲字,提手旁是表義的,受字是聲旁兼表義,這樣解釋授受兩字的意思就更清晰了。

二、古代男女交往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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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交際禮俗:上古男女交際自由,進入宗法社會後,女性逐漸淪為男性的附庸。然直至西周時期,華夏民族仍多少保留原始氏族的遺風,男女之間的交流還屬正常,可以自由相會,盡情歡娛。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儒家經典規定的貴族家禮,強調男女隔離與疏遠,嚴防非夫婦關係的兩性有過多的接觸,在家庭內部,也嚴格區別男婦,即使遞東西也不允許,才形成了“男女授受不親“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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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以後,士大夫之家,男女之分更為嚴格,將婦女囚禁於一個狹小的天地,不僅限制壓抑和摧殘了女性對理想異性的愛慕之情,而且扭曲她們的思想、感情與慾望,使其自覺變成封建道德力量的馴服工具。

這些都是古代對男女之間交往所應當遵守之禮節的詳細而嚴格的規定,非夫妻關係的男女之間是斷不允許發生直接的接觸和交往的,這種禮法觀念主要是在貴族階層之間執行的,將婦女的活動空間侷限在家門之中。

俗語“男女授受不親”,什麼樣的行為是古人眼中的“授受不親”

特別是宋代以後,人們認為一般情況下男女是不能有身體接觸的,特別是未婚的女子,更不能和男子有身體接觸,如果未婚女子與男子發生身體接觸,哪怕是碰了一下手,也認為該女子被玷汙了。所以才會有因為被人碰了一下而要嫁給對方或自殺的事情發生。

難怪古人沒辦法自由戀愛,畢竟基本上所有可能接觸到彼此的機會,都被這些禮教給堵死了。不過禮數的存在本就是用來打破的,民間的有情人們為了戀愛想了各種辦法,翻牆相會、書信傳情,他們是費勁了腦筋,成就了一段又一段佳話。

男女可以授受,但不可親,其實這種觀點已經流傳了上千年,放到如今來看,也有著幾分道理。尤其是下半句的“援之以手者,權也”我們要仔細品味,其實古人的這句話,並非迂腐,而是男女相處的大智慧。各位看官,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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